立院組修憲委員會協商破局 陳培瑜稱史上最亂國會不宜修憲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日前提議組成修憲委員會議案,逕付二讀後在今(30日)由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召集協商。此次協商除確認修憲委員會組成、政黨比例外,還有首次開會日期,但因朝野代表對於規則解釋不同未能達成共識,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直言,「本屆是最不被信任的國會,這不是開啓修憲委員會的好時間,要求今天沒有共識就送院長協商」。黃國昌說,今民進黨團反對成立修憲委員會,協商不成立,後續照議事規則處理。

黃國昌指出,依照立法院組織法第9條、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章程第3條,修憲委員會委員爲立委總額3分之1加1人,由各黨團依席次比例分配,國民黨團19人、民進黨團17人、民衆黨團3人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本次會議要完成修憲委員會的組成,但案由稱「本屆有個黨委員提出修憲提案」,要先確認提案有哪些?主席黃國昌說,立法院修憲提案有7案,包括賴士葆提2案以及陳亭妃、林宜瑾、吳沛憶、伍麗華、黃國昌各1案。

鍾佳濱說,第一次修憲委員會召開的日期要有後續審查程序,所以這次的討論包括之前在成立調查委員會時,也都對院會交易的內容要做充分討論,開會日期、組成、後續審查等。但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打斷說,不要離題,今天只處理政黨比例、第一次會議的議程,前2項訂了之後,如果有意見等下次開會再來交換意見

黃國昌則說,今天任務很簡單,同不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各政黨組成比例,有共識後再決定首次會議召集日期,至於其他7個修憲案大家贊成與否,等開修憲委員會再來討論。

鍾佳濱認爲,上次的調閱委員會處理到秘密會議如何進行時,也是程序問題,不是說修憲委員會要秘密會議,只是當特種委員會要運作,如何按照議事規則,是現在要處理的,希望能比較完整討論後續委員會如何運作,把注意事項做意見交換,後續進行組成後的運作個政黨會比較有默契。

鍾佳濱提到,第一次修憲委員會的日期涉及到延會期間,訂的日期在前在後,對日後修憲委員會運作、提案討論有無影響。黃國昌說,後續會不會有其他委員提案無法預期,所有委員想提修憲案都可以依照規定連署,成案後交付修憲委員會一倂處理。

陳培瑜則說,目前這屆國會號稱史上最亂、擴權違憲最嚴重、也是最不被公民信任的國會,在這前提下,假設修憲委員會組成,相關提案要經過公民複決已經是大半年後,由一羣最不被信任國會委員組成的修憲委員會,提出的修憲案要送到公民面前複決,對臺灣公民非常不負責,「民進團建議不宜在此時召開修憲委員會」。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提到,修憲提案中7個案子有4個是民進黨立委提出的,現在要自打嘴巴嗎?至於人數比例是依照目前立法院的席次,如果認爲有更好的比例,就提出來。

後續鍾佳濱多次詢問,過去本院成立修憲委員會,關於各黨團席次比例,是否由院長協商的?黃國昌則多次迴應,此次協商是由院會交付的決議,由民衆黨團負責召集協商,上屆國會由誰協商、如何進行他都尊重,「這屆國會是由院會交付民衆黨團協商,6月20日時也將相關公文交付三黨團」,批不要內行人講外行話。

最後議事人員幾次說明議事規則,但仍三黨代表仍無法有共識,黃國昌再次詢問,針對同不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人數是否按照議事人員建議組成,民進黨贊成還是反對還是不表達立場?

對此,陳培瑜說,本屆是最不被信任的國會,這不是開啓修憲委員會的好時間,要求今天沒有共識就送院長協商。黃國昌說,是否送院長協商一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68條規定,如果民進黨團希望院長協商的話,請民進黨團發文。今天民進黨團反對成立修憲委員會,協商不成立,就按照議事規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