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金管會善盡監理責任 避免「摸黑交易」疑慮

玉山金併購三商壽,由於玉山金遲遲未發重訊,引發「摸黑交易」的爭議。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解釋,已責成證交所瞭解。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李坤城30日於財政委員會針對三商美邦人壽招親案進行質詢。李坤城強調,金融市場的透明與公司治理的落實,是維護投資人信心與金融秩序的基礎,呼籲金管會應加強監理作爲,避免市場再度陷入「摸黑交易」的疑慮。

有關三商美邦人壽招親案,李坤城指出,自10月27日深夜至28日上午短短11小時內,中信金、玉山金及三商美邦人壽相繼發佈重大訊息,引發市場對最終結果的揣測,然而外界對交易過程中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程序與資訊揭露規範,仍存諸多疑問。

李坤城表示,若玉山金董事會有授權議價與投標,這是屬於重大轉投資的決議,依法須經董事會公告;若確定交易對象與金額卻未發佈,恐涉違反重訊規範。他質疑董事會迄今未召開,相關人員卻出具具法律約束力文件參與投標,恐有程序瑕疵與公司治理問題。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回應,金管會全程掌握此案,但不便透露細節,已請交易所依規要求公司說明。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也迴應,證期局已主動展開查證,目前仍在進行調查中。至於是否屬重大訊息,彭金隆未正面迴應,僅表示應依相關規定判斷,主管機關會尊重公司治理與證交所規定。

李坤城質疑,證期局查證進度緩慢,從展開調查至今已過3天,要求應儘速在1周內公佈調查結果。

李坤城追問,玉山金上週並未舉行董事會,有關人員並未取得董事會授權,就逕自提交具備法律約束力(binding offer)交易價格與換股比率,質疑這個「binding offer」是否經過董事會授權;若在未經董事會決議情況下即提出具法律約束力的交易價格與換股比率,是否符合金控法第26條規範。

彭金隆回應,依規定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均爲必要程序,若未依法辦理「當然不符合法規要求」,待公司正式送件金管會審查時,主管機關將檢視其所有決議程序及文件是否完備,若有瑕疵將不予覈准,至於若還在協商的過程中,主管機關不會主動去幹涉公司進度。

針對外界以「摸黑交易」形容該案,彭金隆表示,相關說明應由公司自行澄清,金管會不會代爲回答,但若公司治理程序不完備,後續送件時將遭質疑。

李坤城也關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在書面報告中,提出關於虛擬資產監理的六項困境,包括金管會公佈的不合格的虛擬資產服務業者,若偵查涉嫌犯罪因無法規範保存資料,恐成偵辦斷點、錢包地址通報不實、未按照實際交易金額開立發票與境外高風險業者恐涉申報虛假資料、大額交易未通報等。

彭金隆表示,警政署的意見屬於「善意提醒」,金管會在草案中已規範相關資料須留存五年,若涉爭議事件則延長保存,發票及大額交易的部分,將持續與財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來協調,強化跨機關合作,他承諾將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具體改善措施,確保未來執法單位能順利追查不法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