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0載董秘職責如何演進?德勤報告:可轉型爲首席治理官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3月27日,在博鰲亞洲論壇2025年年會期間,德勤中國公司治理中心發佈了《首席治理官:董事會秘書的公司治理角色》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分析和揭示了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應如何更好地支持董事會發揮決策、監督和諮詢職能,推動公司治理有效運行並實現預期目標,發揮其“關鍵少數”的重要作用。

德勤中國副主席吳衛軍指出,經過30餘年的發展,董事會秘書制度已成爲中國特色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董事會秘書轉型爲首席治理官,發揮公司治理合規性守護者、公司治理有效性促進者、董事會和董事高效履職賦能者、公司治理最佳實踐推動者、利益相關者聯結者的角色,有助於完善董事會秘書制度,推進中國公司治理現代化進程。

德勤中國公司治理中心主管合夥人陳波認爲,現實中中國董事會秘書制度仍然存在不少制約董事會秘書作用和價值發揮的環境和制度因素。具體而言:一是對於董事會秘書的職責仍然缺乏清晰的界定,實務界對於董秘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尚缺乏普遍共識。

二是董秘享有法定高管地位,實務中總經理(行長)、財務負責人、首席風險官等兼任董秘的現象較爲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董秘服務董事會所必須具備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並導致董秘的工作降低到從屬和次要的地位。

三是保障董秘有效履職的公司治理安排尚存改進空間,董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報告關係、繼任計劃等,仍有進一步優化的必要。

四是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報告的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時,董秘可能在未參與、不知情的狀態下,被判定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從而導致董秘承擔的責任被不適當擴大化。

五是董秘羣體的職業化和專業化進程尚處於起步階段,董秘的任職資格門檻不高,境內也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行業自律組織。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以上市公司市值100強企業爲樣本,對董秘羣體進行了初步畫像。在薪酬待遇方面,《報告》顯示,在中國上市公司,尤其是國有上市公司中,董秘可能是在選聘和薪酬上最爲市場化的高管崗位。統計顯示,2022至2023年,樣本公司董秘的平均薪酬爲218萬元,最小值爲43.44萬元,最大值爲750.20萬元。

此外,貝殼財經記者瞭解到,《報告》圍繞完善中國董秘製度提出了十項建議,包括上市公司總經理(行長)、財務負責人,金融機構首席風險官不得兼任董秘;在境內成立嚴格意義上的董秘行業自律組織等。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