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長孫李國傑被鋤奸乃死有餘辜,不智不忠不仁只知錢財
李鴻章的孫子李國傑被軍統暗殺屬於死有餘辜!
(1)爲什麼死有餘辜
首先,一些人喜歡李鴻章,便將李國傑被殺描繪爲位高權重的人看段祺瑞死了,李國傑失去保護傘,新仇舊怨一起來。還有的人說是戴笠和他爭女人。還有人說看重了輪船招商局所以才被殺。總而言之,也許都有吧,但誰也不是當事人,你都是猜。但作爲後人、作爲旁觀者,李國傑被殺仍然是自取滅亡。
其次,交代輪船招商局。輪船招商局就是清朝的國有資產,其第一筆投資清朝給的、最大的一筆收購旗昌輪船,南洋大臣給的。其最重要的生存業務,清政府給的。日常管理是委託民間商人,盛宣懷作爲投資者的代表監督民間商人的管理。後來,被盛宣懷、李鴻章的後人拿着貪污請政府的錢,利用管理人持股這種方式給偷走了。
改朝換代,收歸國有很正常。常凱申的做法沒什麼錯誤。其完全死有餘辜的原因有三:李國傑之死死於自己的不智、不忠、不仁。
(2)李國傑背後的家族利益與日本有長達半個世紀的關係,不知避嫌這就是不智
李鴻章兄弟及其之後與日本關係已非一二十年的歷史,從1870年代到1930年代,乃至今天的關係都非常緊密。在這種情況下,在“中日戰爭”狀態下,你本身就該明白你是被關注對象,就應該謹小慎微、聽話。
在此情況下,仍與日方關係緊密、觥籌交錯、笑語歡聲。不殺你殺誰?這就是李國傑的不智。
(3)在全民抗戰下,不知殺敵報效,仍只顧家族利益、自身財富,遲遲不遵命,這就是不忠於國家的表現
撤往重慶、輪炒招商局進入“抗日狀態”,這不僅僅是國民政府的要求,更是一個“中國人必須遵從”的,李國傑在此情況下的所作所爲,死有餘辜。
在抗戰中,軍統方面刺殺的漢奸有很多,1939年就發生過兩件大事兒。1939年2月,僞維新政府外交部長陳篆也在上海被浮法,當年最大的手筆就是刺殺躲在河內的汪精衛,結果不幸失敗。現在不是還有人說正因爲刺殺才導致他徹底成爲漢奸,爲其鳴冤嘛。
李國傑被殺正是在其不智表現下的自然行爲,其1939年2月19日,李國傑被軍統刺殺於新閘路沁園邨弄堂口,擡到醫院後,醫院因爲接到通知此人爲漢奸、不要搶救,最終流血過多死亡。
(4)作爲晚清國家衰落、清朝滅亡、北洋喪敗等一些列“國之哀史”情況下,李鴻章家族皆是“既得利益者”,在國家衰落之際不思報國,仍舊一心一意爲“家族利益”匆忙,其本身就是對同胞的不仁。
作爲清廷主辦的“洋務企業”,李鴻章、盛宣懷、李鴻章之子等一批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將國企變成私企,上下其手、中飽私囊,其本身就應該被“整頓”“清查”,南京國民政府對其“整頓”,排除李鴻章、盛宣懷家族對輪船招商局等企業的控制,是任何政府都應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