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N建議分拆Coliwoo Group並於新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LHN(01730)發佈公告,公司已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就建議分拆Coliwoo Group Pte. Ltd.(Coliwoo Group)股份及於新交所主板獨立上市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分拆申請。

Coliwoo Group爲公司的一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其乃於2024年12月26日根據新加坡共和國法律新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將於就建議分拆而將進行的內部重組行動完成後持有集團的共居業務。

就上述內容而言,公司亦已就建議分拆向新交所提出申請,而新交所已基於公司提交的意見及陳述告知 ,新交所同意公司的觀點 ,即建議分拆將不會構成連鎖上市 ,但須遵守新交所上市規定及指引。新交所保留修改及/或變更新交所同意的權利 ,且有關決定受新交所政策變動的影響 。

集團業務分爲四個獨立且不同的業務分部 ,即(i)空間優化業務;(ii)物業發展業務;(iii)設施管理業務;(iv)能源業務。共居業務屬空間優化業務旗下的業務,而空間優化業務的業務及營運獨立於物業發展業務、設施管理業務及能源業務。

根據現時可得資料,假設建議分拆成功進行,預期公司將繼續持有Coliwoo Group大部分股權,而Coliwoo Group ( 連同其於重組完成後的附屬公司 )將繼續併入集團 。

於本公告日期 ,香港聯交所仍在考慮公司的第15項應用指引申請 ,而Coliwoo Group未有向任何相關監管當局提交任何正式上市申請 。建議分拆取決於(其中包括)將要進行的準備工作的結果 、相關監管當局及任何相關第三方的必要批准以及屆時現行市況等 。因此 ,概不保證建議分拆將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