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運將開膛剖肚! 死者生前簡訊一口咬定開膛手就是他

臺北縣八里公墓開膛女屍案,嫌犯程車司機闕興華在案發現場模擬過後,被員警押解回蘆洲分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07/08/16 陳正興攝影)

2007年8月15日清晨,新北市八里一處偏僻公墓旁,一具全裸女屍悄無聲息地躺在路邊,身體自胸口至下腹遭利器剖開,內臟外露,場面極爲駭人。更令人費解的是,現場竟無任何明顯血跡,警方初步判定,死者應在他處遭殺害並放血,屍體事後被運至此地棄置。

經採集指紋確認,死者爲年約40歲的大陸籍劉姓女子,嫁來臺灣多年。警方原本懷疑其丈夫涉案,卻在上門查訪時發現丈夫早已接獲死者於案發前兩天傳來的簡訊,內容明確寫道:「如果我出事,就是今天這位司機動的手。」這段訊息成爲破案的關鍵線索。

根據這封簡訊內容,警方鎖定計程車司機闕興華,並立即展開調查。警方發現,闕的車輛曾出現在棄屍地點周邊,後車廂殘留血跡與濃重內臟氣味,搭配監視器畫面所捕捉到的出入紀錄,讓證據鏈趨於完整。

面對警方調查,闕興華起初態度冷靜,堅決否認犯案,後來終於坦承犯案,並供出整起命案過程。調查顯示,劉女與同爲大陸籍來臺的女子「明珠」曾因私怨發生糾紛。明珠懷疑劉女在老家散佈她在臺從事性交易的不實傳聞,導致聲譽受損。而闕興華正是明珠的男友,自認肩負爲女友「討回公道」的責任。在女友的暗示與慫恿下,他策劃並實行了這起震驚社會的殺人計劃。

2007年8月14日中午,闕興華以「股票投資」爲由,約劉女在臺北龍山寺捷運站會面,隨後將她載往新北市五股一間汽車旅館。進房後,他拿出藍波刀威脅劉女,要求說出「明珠」在中國的住址。劉女不爲所動,甚至語帶挑釁,激怒闕興華,他一怒之下直接刺向劉女心臟,當場致其死亡。

殺人後,闕興華的行爲更顯冷血。他先將劉女屍體塞進車後車廂,返家更換衣物後,又駕車前往桃園某間汽車旅館,在浴缸內剖開屍體腹部,並清洗內臟。他供稱此舉是爲防止血液滲漏,同時減少屍體泡水後腹部膨脹而浮出水面的可能,足見其手法不但有備而來,且具高度計劃性與執行力。處理完屍體後,闕興華沿路棄置相關物品,最後將遺體棄置於八里某公墓路旁。

面對警方訊問,闕興華不僅毫無悔意,還曾冷笑表示:「殺一個人比殺一隻雞還簡單。」甚至揚言若到了陰間,還要再殺劉女一次。其冷血言語令人髮指。

儘管檢方求處死刑,但法院考量其需照顧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最終以殺人罪、遺棄屍體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2009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