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燒死女店員!美49歲死囚「注射處決」伏法 臨終哀求:原諒我
▲ 強森縱火導致哈里斯嚴重燒傷致死。(圖/翻攝自TDCJ、X)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德州49歲男子強森(Matthew Lee Johnson)2012年5月搶劫達拉斯郊區加蘭市(Garland)一間便利商店,縱火焚燒女店員致死,被判處死刑,20日案發屆滿13年當天伏法,臨死前向受害者家屬坦言,「我做出錯誤的決定」,「請原諒我」。
《美聯社》報導,76歲女店員哈里斯(Nancy Harris)在當地便利商店工作超過10年,育有4個兒子、11名孫子女與7名曾孫,2012年5月20日案發當天她值早班時,強森突然闖入將打火機油淋在她頭上並要求交出錢財,從收銀機中搶走現金後在她身上點火,接着就冷靜走出商店。
身上起火的哈里斯逃出店外求救,直到一名員警用滅火器滅火,強森則在犯案約一小時後被捕。而哈里斯因頭部、臉部、頸部、肩膀、上臂及腿部等多處二至三度燒燙傷,承受巨大痛苦,幾天後宣告不治,但臨終前仍可向警方描述兇嫌特徵。
強森隔年受審便坦承犯行並表示後悔,「我傷害一個無辜的女人,奪走一條生命」,「殺死她或傷害她並非我的本意,但我這麼做了。」他聲稱當時吸食價值100美元的古柯鹼後神智不清,律師則稱他幼年曾遭受性侵,且長期受毒癮所苦。
20日處決當天,當典獄長問他最後有什麼話想說,他轉頭看向哈里斯親屬,緩慢但清晰地說道,「當我看着你們每個人,彷彿又看到那天的她。我請求你們的原諒,我無意傷害她」,「我祈禱她會是我睜開眼看到的第一個人,與我共度永生」,「我做出錯誤的選擇,做了錯誤的決定,現在我要付出代價」,也向妻子和女兒請求原諒。
行刑過程中,強森注射致命劑量的鎮靜劑戊巴比妥,26分鐘後藥效發作,他喘了幾口氣後重復發出類似打鼾的聲音,不到1分鐘後不再動彈。哈里斯的3個兒子、2名媳婦及1名孫女目睹全程,事後未對媒體發表評論。
強森是德州今年處決的第4名死刑犯,全美今年截至目前已有18名死囚伏法,而德州歷來都是最頻繁執行死刑的州。當天稍早印第安納州也對2000年殺害一名警察的死囚瑞奇(Benjamin Ritchie)執行注射死刑,佛州此前於15日處決死囚羅傑斯(Glen Rogers),田納西州則預定22日處決死刑犯史密斯(Oscar Sm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