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朋貪汙判禁選 震撼法國政局
法國法院三月卅一日宣判該國極右翼重要領袖瑪蘅.雷朋被控將歐盟公款中飽私囊案,除了判處她有期徒刑四年,還禁止她參選下屆法國總統大選。華爾街日報報導說,雷朋被判有罪震撼法國政局。
但雷朋律師隨即在她所屬的極右翼政黨「國民聯盟」(RN)巴黎中央黨部外對媒體表示,雷朋會上訴,她充滿鬥志。該律師並聲稱此判決是「對民主的打擊」。
據宣判結果,褫奪雷朋今後五年內的選舉權。法官指其中兩年刑期緩刑,她可用電子手環或其他替代方式服完剩餘的兩年刑期。雷朋上訴後,判決定讞前不必服刑,也無需繳罰款。法國上訴審通常曠日廢時,短則數月、長則數年。但據檢方要求的「假執行」措施,她五年內不得參選公職的禁令立即生效,且唯有在選前上訴成功,才能解除不得參選的禁令。但她仍保住國會席位。
判決結果使雷朋喪失二○二七年大選資格,屆時法國總統馬克宏將結束任期,她原有望是最熱門總統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