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法利可以來臺灣了!陸委會「幫忙背書」下成功解禁

▲樂樂法利。(圖/翻攝自YouTube/LeLe Farley)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海外媒體人公子沈、文昭、悉尼奶爸去年一月來臺觀選,但因上政論節目收車馬費遭檢舉非法工作,禁止來臺3年。陸委會2日證實,在他們的背書下,對於3人的處分已解禁,另外還有1位樂樂法利(LeLe Farley),也同樣解禁了。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表示,陸委會從成立以來,就長期關注海外民主派人士,也相當依賴這些民主派人士於國際爲臺灣的自由民主制度發聲,讓國際社會了解臺灣狀況。

樑文傑指出,這些民主派人士對於對抗中共的認知作戰非常有幫助,所以從陸委會的角度來看,這些人長期支持海外民主運動,而且瞭解中共的內部情勢,也支持臺海和平,所以認爲他們具有「特殊技術及經驗」,是臺灣所需要的外國朋友。

樑文傑還說,其實不只這3位,還有1位樂樂法利也是因爲長期爲臺灣在國際社會上發聲,對中共的體制有戳破或揭露,也同樣被解禁了。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樂樂法利是一名美國籍YouTuber,今年3月本打算從美國搬來臺灣發展,連「就業金卡」都已經拿到,卻到了桃園機場才被告知自己已經被移民署禁止入境,令他相當錯愕,最終無奈返美。

移民署事後說明,樂樂法利等外國人持免簽證期間,未經申請工作許可,參加政論節目錄影,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查證屬實,移送勞動局依法裁處電視臺違反就業服務法在案。經審酌勞動局來函有關樂樂法利等外國人持免簽證來臺觀光,卻從事與來臺目的不符活動,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因此管制不予許可來臺。

不過,移民署當時也給出瞭解套方法,依照「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第15條規定,具特殊技術及經驗,經中央主管機關確認爲臺灣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外國人,可申請減半、縮短禁止入國期間或不予禁止入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