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軍陳超明、邱鎮軍罷免案也達標! 最新一階過關「34:0」

▲大罷免開戰。(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大罷免遍地開花,中選會10日公佈最新數字,迄目前爲止共計有34件立委罷免案、1件市縣長罷免案、2件市縣議員罷免案得進入二階連署程。據瞭解,立委罷免案部分皆爲藍委,今新增的2案則爲泛藍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國民黨立委邱鎮軍。

中選會表示,經地方完成一階查對,其結果也經中選會確認後,迄目前爲止共計有34件立委罷免案、1件市縣長罷免案、2件市縣議員罷免案得進入二階連署程序;至其餘案件則在補件或查對期限內,亦並此予以敘明,餘仍無個案評論或其他迴應,請諒察。

據瞭解,截至目前通過的34件立委罷免案,皆爲藍軍,分別爲第一波的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塗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遊顥、馬文君、顏寬恆、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第二波的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啓臣、羅智強、謝衣鳳;今則再增加陳超明、邱鎮軍。據罷團指出,兩人連署合格份數正確率皆破9成。另一方面,罷免綠委的部分,一階連署全數未通過,仍待補件。

依據選罷法,公職人員就任滿一年後就可被提出罷免案,罷免案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爲提議人,提議人人數應爲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即可過關。第二階段則爲連署,連署人人數應爲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若通過則罷免案成立,進行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就通過。值得注意的是,若提出罷免案經宣告不成立,則同一被罷免人不得再被提案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