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提名陳瑞敏續任審計長 提名諮文今送立院

郭雅慧表示,現任審計長陳瑞敏任期將於今(114)年10月1日屆滿,爲使審計長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第104條規定,提名陳瑞敏續任;另依審計部組織法第3條規定,審計長任期6年,並無連任限制,前審計長林慶隆也是任期12年。

總統府指出,審計部監督中央暨地方政府預算執行,陳瑞敏領導審計部近6年,帶領所屬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及創新審計精神,以嚴謹審覈與課責,爲政府財務、人民福祉把關;併爲因應全球數位發展及政府數位轉型,導入多元資訊科技,推動數位審計發展,提升整體審計效能。

郭雅慧指出,陳瑞敏深耕會計、審計領域,爲公務體系兼具專業與管理的優秀人才,總統決定再委以重任。期盼此項人事提名案能獲立法院朝野黨團支持與同意;期許審計部未來持續朝向落實監督、強化洞察、邁向前瞻三大主軸努力,精進審計功能發揮,協助政府良善治理。

陳瑞敏今年69歲,逢甲大學會計學系學士,交大經營管理所碩士。曾任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務副主計長,海岸巡防署會計長、主計總處第一局局長、主計總處常務副主計長等職,學、經歷俱優,實務工作與管理經驗豐富。符合《審計部組織法》第2條第4款:「曾任高級簡任官六年以上,聲譽卓着,並富有會計、審計學識經驗者」等資格款項。

陳瑞敏在擔任審計長之前,就已服務公職超過40年,會計、審計、財政實務經驗豐富,資歷非常完整,在主計總處服務期間,爲妥適配置政府資源,推動「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制作業精進措施」,提升政府財政紀律,以增進施政效能。他擔任審計長6年來,也是秉持強調財政紀律精神,把關中央及地方政府施政,監督其有無將預算用在刀口上,各項施政有無具體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