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真的?港舊油麻地警署外持仿製槍拍照…疑大陸客扮警動作 網友:製造恐慌
兩名女子模仿警員用槍制服疑犯畫面。(fb專頁「寄寓記語」圖片)
大陸正值五一黃金週長假,香港各處都見到大陸游客拍照打卡,其中充滿港味、曾是多部港產片取景地的舊油麻地警署,繼續成爲大陸游客的打卡熱點。近日網上流傳照片,有疑似大陸游客在舊油麻地警署外,手持仿製槍械模仿警員動作拍照留念,引來香港網友熱議,「使用(玩具)槍製造恐慌,單憑遠觀,市民分不清真假,容易給不法分子利用這點犯案,警方要正視」。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管有仿製火器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2年。
有港人於facebook羣組「西環變幻時」轉發2張照片,疑惑旅客持有仿製槍械在公衆地方「打卡」是否違法。照片可見,有男子在舊油麻地警署外手持仿製槍械,槍口對着鏡頭,戴上墨鏡,臉露微笑拍照,旁邊有多人圍觀。
疑內地客持仿製槍械舊警署外拍照
另1張照片,金髮女子同樣手持仿製槍械,戴上墨鏡,槍口對着蹲在地上的女子,蹲地女子雙手抱頭,手腕疑似戴上手銬,兩人模仿警員用槍制服疑犯畫面。
網友斥:onX當有趣
貼文引來香港網友熱議,指出「onX當有趣」、「管有仿製槍械,危害公衆安寧」、「見疑即報」、「其實可以報警,因爲玩具槍都不可以鬧市攻擊狀態展示。如果銀行附近咁做,真系似打劫」。
香港法例:管有仿製火器最高判監兩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管有仿製火器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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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