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喊話檢方舉證「不詳志工」是誰 被反嗆:你偵訊自己說的

▲賴苡任(左)與妹妹兼辯護律師賴苡安(右)出庭力抗檢方指控。(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國民黨提議罷免綠營雙吳涉及幽靈連署案,今(1日)首度開庭,推動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罷免案的召集人賴苡任,是今天出庭5被告唯一不認罪者,他要求檢方舉證1名被指跟他共同造假的「不詳志工」身分,檢方反擊賴「是你自己說指導不詳志工」、沒歪曲賴的說法,法官細讀賴偵訊筆錄原文,認爲檢方說得沒錯,至於是否構成「指導」,有待後續審理查明。

檢方起訴指出,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今年(2025年)2月初,涉指示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等部屬,用黨員名冊僞造簽名,取代街頭連署名單,直接造假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提議人名冊,其中包含已故黨員、出現「幽靈連署」,涉犯《刑法》僞造文書與《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嫌。

被稱爲「罷吳四騎士」成員之一、且爲推動吳思瑤罷免案的召集人賴苡任,本案被起訴的行爲,主要是今年(2025年)2月6日上午9點多,到臺北市黨部「指導在場之不詳志工如何抄寫名冊」。

▲賴苡任今(1日)到臺北地院開完庭受訪,希望同案被告黃呂錦茹交保後保重身體。(圖/記者黃哲民攝)

賴苡任今下午3點多出庭,否認犯罪,強調他從不知要抄寫「黨員名冊」,甚至沒人提過「黨員名冊」4個字,他當時已從街頭連署合法取得約1500位提議人名冊,一直以爲黨部志工是把這批連署名單從蓋有他印章的名冊,謄寫到空白名冊。

賴自稱當時認識市黨部人員不到20天,不清楚市黨部運作模式,更沒想到市黨部抄寫黨員名冊製作罷免提議人名冊,若他知道,一定會反對,2月6日他在市黨部蒐集輿情,姚富文拜託他說明中選會書寫規定,他僅靠近1位不認識的志工,說一句「『段』跟『樓』不能寫阿拉伯數字」,就繼續忙自己的。

賴表示初文卿供稱抄寫黨員名冊、大家「心照不宣」,但這是初個人推論與臆測,賴強調「這個『心照不宣』絕對不包含我,也不包含罷團的年輕人」,檢方卻用初文卿的臆測再做推論,認定他有造假的犯意與犯行。

賴說這位「不詳志工」,害他被特定媒體攻擊整整1個月,他聲請傳喚這位「不詳志工」,卻被檢方當成不同意黃呂錦茹交保原因之一,他非常遺憾檢方放消息給媒體,所以強烈要求檢方應舉證這位「不詳志工」到底是誰。

公訴檢察官迴應「指導在場之不詳志工如何抄寫名冊」,是賴苡任今年5月29日偵訊自己說的,起訴書原文照錄,也沒把賴說的「提議人名冊」歪曲成「黨員名冊」,賴反過來要檢方舉證「不詳志工」是誰,這是「荒謬」,檢方並請法官審酌賴另聲請傳喚15位緩起訴志工作證的必要性。

▲涉罷免案「幽靈連署」的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白衣),今(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交保獲釋,結束98天羈押。(圖/記者黃哲民攝)

賴苡任堅持檢方應負舉證責任,賴的妹妹兼辯護律師賴苡安,批檢方用「查無此人」的志工,籠統臆測「在場」就是共犯、「提醒書寫格式」說成指導僞造文書,卻忽略對賴苡安有利證據,「這是濫行起訴」。

檢方反擊賴苡任「您問我『不詳志工』是誰?我不知道,不該問我,應該去問(同案被告)陳奎勳、葉麗琴」,而提醒名冊怎麼寫纔不會有問題,「難道不是『指導』?不然是什麼?」檢方從沒說賴「指揮」志工、「是您誤會了!」

法官制止雙方在「不詳志工」一事反覆鬥嘴,卻突然停頓數分鐘細讀賴苡任偵訊筆錄,法官對賴說「這是你在偵訊說的,姚富文拜託你跟志工講解『提議人名冊』謄寫注意事項」,此舉是否構成「指導」,可在後續審理查明,若賴堅持傳喚「不詳志工」作證,「請自行斟酌如何調查,法院也會審酌」,擇期再開庭。

北院今首度審理本案,上午10點起依序訊問在押的黃呂錦茹、初文卿與姚富文,下午2點30分傳喚時任國民黨臺北市第4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4名被告均認罪,法官並裁準黃呂交保1000萬元,初、姚各交保200萬元,3人皆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黃呂還須佩戴電子腳環、持法院配發個案手機定時報到防逃。

賴苡任今下午3點多開完庭受訪,針對黃呂錦茹交保一事,賴表示「這個結果似乎來得稍微有點晚」、希望黃呂保重身體。黃呂完成交保手續,今傍晚6點23分由丈夫、女兒護送搭車離開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