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4年多…矢板明夫評臺灣政治亂象「開議3個多月,立委擴權又想提高罷免門檻」

日本媒體人矢板明夫點出臺灣政治亂象,直指一些立委試圖修法擴權、保障地位,讓人看不下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文.數位內容部】

以下爲矢板明夫臉書全文:

來臺灣四年多,看到了許多不可思議的現象,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比如說,去年有位前總統的公子因涉洗錢、僞證等罪被判刑入獄。立刻就被依法剝奪了高雄市議員的資格。但是幾年前,因內線炒股案入監服刑的某位在野黨資深立委,卻可以「帶職坐牢」。一邊當立委、一邊服刑。

同樣是民意代表,中央和地方的標準卻不一樣,讓人覺得難以理解。後來查了法律,才知道高雄市議員入獄即被解職,是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而立法委員們要遵守的「立法委員行爲法」中,卻沒有相關規定。

按道理說,中央民代的權力和責任比地方民代還要大,應該以更嚴格的標準來要求才對。但是,法律是立委們制定的。看來是他們秉持着「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標準,放寬了對自己的要求。

另外,從日本的標準來看。臺灣的政治人物帶職參選是另外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方。前兩天,日本的參議院議員、臺日混血的蓮舫,召開記者會表示要參選今年七月舉行的東京都知事選舉。按照法律規定,當她到東京的選舉委員會登記的同時,她的國會議員資格即喪失。

但是在臺灣,我們最近看到了很多市長帶職選總統、立委帶職選市長的亂象。致使選舉期間,市政和立院的運作都受到影響。臺灣媒體也經常批評「帶職參選」這件事,但是法律遲遲不能夠修改,恐怕原因之一也是立委們不願意減少自己的特權吧?

這一屆立委,開議才三個多月,辦的第一件大事,竟然又是自肥——修改國會法擴大自己的權力。這兩天又傳出,在野黨打算修改的下一個法律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高立委的罷免門檻、讓自己的地位能夠更安全。

選民投票選出民意代表,是希望他們能夠爲民衆謀福利、推動社會進步的。沒想到有些立委,天天想的是如何擴大自己的權力、保障自己的地位。真是讓人看不下去。

不禁聯想到《三國演義》中諸葛孔明在陣前痛罵王朗的一句話:「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本文授權自今週刊,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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