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允諾安置花蓮災民住旅宿免錢 竟只能住「7+7天」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27日上午公佈災民可申請居住在旅館及民宿的方案,但期間僅7+7天,且居住地在北花蓮。(張志康攝)
日前賴清德總統視察花蓮洪災時,曾親口向災民表示,災民在家園重整期間可以住在旅館、民宿,相關費用由中央負責。但27日上午,災民居住旅宿的辦法出爐,除量能僅有30間旅宿業者,提供約700個牀位外,期間更僅有7天,可延長7日。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表示,這是目前的短期因應方案,後續中央還會推出中長期協助災民的措施。
賴建信27日上午表示,目前居住在收容所的災民約有890人左右,隨着災害搶救進度的推展,收容災民的人數有降低的趨勢。有很多民衆希望能夠暫時居住到較爲舒適的環境。爲此,在衛福部及交通部協作下,災民可以向花蓮縣旅館公會出申請,目前有30家花蓮的旅宿業者,可以提供約700個牀位。相關費用協調將由衛福部與旅宿公會協調負擔。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27日上午公佈災民可申請居住在旅館及民宿的方案,但期間僅7+7天,且居住地在北花蓮。(張志康攝)
賴建信指出,收容期間目前最長以7天爲原則,必要時可以延長一次7天。他認爲,希望災民能夠在7天的範圍內,恢復家園,讓收容所的災民能夠回到家園。另外,也透過交通部的協調,能夠提供災民由旅宿來往災區的接駁車輛。
但進一步追問之下,賴建信才透露,這30間旅宿業的位置都在馬太鞍溪以北,他表示,目前因爲南花蓮旅宿的能量大多供應給協助救災的團體,僅有北花蓮的旅宿業有相對比較充裕的量能。相信在有了交通部提供的定點定時接駁車後,能夠解決災民的交通問題。
但依目前災區的搜救及復舊的進度來看,7+7天的期間不見得能夠符合災民的實際需求。對此,賴建信表示,目前是短期的因應措施,後續也會針對中長期可能發生的住宿、租屋、組合物等相關方案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