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醉跪水溝旁嘔吐 工程師假好心遞紙巾!趁機摸胸撩陰

臺北市一名蔡姓軟體工程師,去年9月深夜在街頭見一名酒醉女子跪地嘔吐,竟趁其不備伸手撫摸臀部,甚至得寸進尺襲胸、觸碰私密處。(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蔡姓軟體工程師,去年9月深夜在街頭見一名酒醉女子跪地嘔吐,竟趁其不備伸手撫摸臀部,甚至得寸進尺襲胸、觸碰私密處。被害人雖酒醉但仍驚覺遭侵犯,奮力撥開鹹豬手。案經臺北地院審理,蔡男最終認罪並賠償和解,法官判他6月徒刑、緩刑3年,但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2023年9月17日晚間9時許,蔡男行經臺北市大安區某巷弄,發現一名年輕女子因酒醉跪在水溝旁嘔吐,竟色心大起,先假意遞紙巾、拍背,實則趁機撫摸女子臀部,還大膽揉捏。女子雖意識模糊,仍本能撥開他的手,未料蔡男變本加厲,轉而襲胸並觸碰其下體。

整段過程被路口監視器拍下,畫面顯示蔡男的手在女子臀部停留3秒,並有明顯捏揉動作,女子推開後,他仍不死心,再度伸手向前觸碰。事後女子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蔡男身分,依乘機猥褻罪送辦。

蔡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好心遞水、拍背,絕無猥褻意圖。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其動作明顯帶有性意味,且女子當下已酒醉無力反抗,認定蔡男利用女子不能抗拒之狀態滿足私慾,涉犯《刑法》第225條乘機猥褻罪。

審理期間,蔡男態度軟化,坦承犯行並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女子同意撤告,並表示不再追究。法官審酌蔡男無前科,且已彌補過錯,因此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給予緩刑3年,但要求他1年內須上3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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