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手打拳賽大腦位移不治 國家級教練涉過失致死一審無罪
▲拳擊A級裁判兼教練丁晧峰(右)自辦拳賽發生選手傷重不治意外,被控現場未安排醫師待命,涉犯過失致死罪嫌,他堅稱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拳擊A級裁判兼教練丁晧峰被控2022年自辦拳賽,沒安排專業醫師在場待命,導致新手胡男參賽因頭部受創而腦死不治,涉犯過失致死罪嫌,胡母出庭泣不成聲、難捨兒子年紀輕輕就往生,丁男表示遺憾但自認無罪、辯稱胡男帶傷出賽卻隱瞞,臺北地院今(28日)判決無罪,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2年7月30日,丁男在自己經營的拳擊俱樂部,舉辦「第11屆全國大拳頭拳擊友誼賽」,限定「未2勝的職業拳擊手、校隊選手及任何技擊項目全國前2」以外的拳手參加,27歲初學者胡男報名75到80公斤級比賽,和徐姓選手對戰一回合落敗。
胡男離開擂臺後全身癱軟,由女友攙扶走出俱樂部倒地昏迷,送醫急救2度被判定腦死,住院近1個月仍因顱內大出血與大腦位移,宣告不治。
丁晧峰擁有AIBA國際一星拳擊教練、A級國家拳擊教練與裁判、講師等資格,曾是亞洲盃與世界盃拳擊錦標賽國手。胡家告他未依國際拳擊總會規定,在比賽現場安排醫護人員待命,以致錯失必要處置機會,又延誤送醫,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胡母(左)出庭受訪泣訴兒子才27歲、難捨兒子年紀輕輕就往生。(圖/記者黃哲民攝)
胡母出庭表示兒子從小胖胖的、運動方面都不好,一直被取笑,長大交女朋友,想讓自己體格更好,問她「媽咪,我可不可以去學(拳擊)」,她同意兒子「運動健身可以」,但不喜歡兒子去比賽,更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胡母哽咽說事發接到電話通知,趕去醫院聽醫生說救不回來,因爲顱內出血太嚴重,大腦都位移了,她懇求醫生「可不可以救救我的孩子!他才27歲!」
胡母泣不成聲,說兒子住加護病房期間,「其實早就走了」,是丈夫堅持不拔管,「至少還可以看到他,一拔管,就看不到了」,直到同年父親節那天,家人替兒子選好日子,才放手。
胡母說事發至今不敢整理兒子遺物,「每看到一次我就哭一次,我很難過!」、「我一個兒子養27年,他都快要論及婚嫁了,女朋友就這樣子...,她很傷心、很難過啊!」
胡母強忍悲傷說出事時,應馬上把人送醫,丁男卻繼續下一場比賽,讓她兒子的朋友自己叫救護車,丁男的辯解更使她們失望、傷心,「對我們而言,很不公平」,希望案件趕快有結果,「受傷的家長,真的無法一次一次再來法院」。胡男的妹妹指出,哥哥住院時,丁男繼續教課跟營業,對丁男來說,這件事情,好像沒有什麼影響。
丁晧峰表示很遺憾胡男過世,但他無法預料胡男帶傷出賽,胡在賽前2周與朋友對練被打傷頭、卻宣稱被球打到,且到比賽前仍天天開車通勤,就算現場安排醫師做賽前理學檢查,也未必能查出胡男有舊傷。
丁男強調辦比賽推廣拳擊、並非營利,因屬俱樂部舉辦的友誼賽,現場雖沒醫師,但他提供「更好的護具、更厚的拳套」,也爲胡男配對初學者,並花錢請有經驗的A級裁判,他自認無罪,「請給我公正判決」。
辯護律師表示國內僅全國等級拳賽,強制規定須有醫師在場執行賽前與賽後檢查,「我們又不是上帝、沒內建超音波,不可能走過來就知道他腦出血」,與胡男對練的朋友、對戰的選手及執法裁判都不起訴,請求法官審酌這是令人惋惜的偶然悲劇,判丁男無罪。
檢方主張,拳擊是高風險運動,安排醫師在拳賽現場是基本保障,丁男收費卻便宜行事,過失責任明確,「難道不用負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