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投信、壽險併購重訊不同調 中信金:投標性質所致

▲中信金外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中信金(2891)對保德信投信與三商壽(2867)併購投標出現「重訊步調不一致」現象,挨轟「雙標」,對此中信金今(31)日表示,2宗併購案投標性質不同,發佈重大訊息程序皆合法合規。

中信金指出,今年2月的保德信投信案,當時的投標出價爲non-binding(無約束力),沒有經董事會通過,當然不需要進行公告。結標時,因未得標,依法無需公告。

此次三商壽案爲 binding offer(具有約束力的要約)且金額超過400億元具重大性,事前也詢問過證交所,故在經董事會通過後,依相關規定進行公告。當日結標時,因未得標,依法無需公告。

中信金指出,本公司在10月27日的三商壽案第二次公告,是應主管機關的要求,針對投標進度後續進行補充公告。重大訊息的精神,是指公司應即時、準確地揭露對股東或投資人有重大影響的資訊,以維護市場公平性,並保護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依據此精神與規定進行公告,完全遵照主管機關公司治理規定,並維護所有中信金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