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桃園驚爆命案!狠夫持利器活活打死妻 自首遭聲押獲准
▲桃園市中壢區李姓男子昨天上午不知何故,分持利器與鈍器毆打羅姓妻子,導致羅妻當場慘死屋內,桃檢偵訊後今天向法院聲押獲准。(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李姓男子昨(17)日上午在住家內不知何故,分持利器與鈍器朝羅姓妻子一陣痛毆,導致羅妻當場慘死屋內,李事後向內壢派出所自首,桃檢檢察官偵訊後今天向法院聲押獲准;至於兇嫌李男爲何會痛下殺手殺害妻子致死,檢警正調查釐清中。
檢警調查,中壢警分局內壢派出所昨天接獲64歲李姓男子自首聲稱,他在住家殺害妻子,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現場56歲羅姓女子身體多處血跡斑斑,已明顯死亡未送醫,警方立即報警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
指派杜敏瑜檢察官偵辦,檢察官率同法醫相驗及至現場勘查蒐證,檢察官當場訊問李姓被告及相關證人後,查出李姓被告於昨日上午8時許,在中壢區住處殺害其羅姓妻子,因涉有刑法之殺人罪嫌且罪嫌重大,有逃亡及滅證之虞,於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今日上午經法院裁定羈押。檢方受理案件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由分會派員與家屬聯繫,並關懷家屬提供保護服務,於後續偵審程序亦會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桃園市中壢區李姓男子昨天上午分持利器與鈍器毆打羅姓妻子,導致羅妻當場慘死屋內,事後向內壢派出所自首。(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地院表示,被告李姓男子經法官訊問後坦承犯行,其涉犯刑法之殺人罪且犯行重大。法官審酌被告所涉爲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被告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系基本人性,重罪常伴有逃亡以規避偵查程序進行之高度可能,其逃亡避責之疑慮無法完全排除。此外,經查被告爲緬甸華僑,在緬甸有親屬,自承每年有多次出境泰國傳教情形,自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之虞。
法官衡酌,被告所涉犯之殺人罪,嚴重侵害被害人生命、身體權益,危害社會治安,經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其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非予羈押無從確保嗣後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侵害較小之手段替代羈押,有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