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假花美男火烤水燙虐死5貓!檢破天荒求刑9年 判決結果揭曉
▲被指爲虐貓慣犯的趙育慶,本人與網路自拍照的「花美男形象」落差相當大。(合成圖/記者黃哲民攝、翻攝自臉書)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假花美男趙育慶被控2023年以火烤、水燙虐死5貓,涉犯《動物保護法》、目前在押,他辯稱點火驅蟻誤傷貓、幫貓洗澡沒調好水溫不慎燙傷,但無法抵賴驗屍報告與法官追問「這些貓跟你有仇是不是?」趙改口認罪求交保但3度籌不到錢,檢方將趙所涉法定最重2年以下徒刑之罪,破天荒1罪1罰、5罪合併求刑9年2月以上,趙驚得求饒「從輕發落」,臺北地院今(15日)判決,動保法5罪的其中3罪各1年10月,1罪1年9月,1罪1年10月。因另涉毒品罪一審判刑10月上訴二審中,故本件動保法不定應執行刑,待日後定讞,檢方另行聲請。可上訴。
現年27歲趙男有毒品、性侵等前科,常結交未成年女友陪他吸毒、動輒家暴,前年(2023年)間,趙男和當時的莊姓女友多次領養貓只,帶回在北市同居處當成出氣筒,除了毆打、拉扯或故意不餵食,更朝貓潑熱水、噴油性殺蟲劑再點火凌虐取樂。
莊女同年12月報警指稱遭趙男限制行動,獲救後供出趙男虐貓惡行,警方會同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在趙、莊2人租屋處附近,找到5具貓屍送專業單位解剖鑑定,確認各有大面積燒燙傷、生前久未進食等受虐導致傷重死亡情形。
臺北地檢署去年(2024年)9月依《動保法》起訴趙男與莊女。法官審理時,預先函詢得知,2023年10月之後,雙北地區動物之家都知道「大名鼎鼎的趙育慶」、一概拒絕他領養貓只,若代爲出面的人頭填寫第二聯絡人爲趙男,也通通不準。
趙男起初不認罪,但無法抵賴相關證據與法官連番追問,改口辯稱點火驅趕住處螞蟻、不小心燒到1只貓,另因養貓經驗不夠,替其他的貓洗澡沒調好水溫,導致燙傷。
法官指5具貓屍被鑑定都有燒燙傷、瘀傷,代表生前都遭毆打,且肚子裡面都沒食物、顯示被餓很久,問趙「這些貓跟你有仇是不是?你幹嘛要虐待牠們?」趙男堅稱絕非故意虐待,「我們有傷害到貓咪,這個我承認」、「不是我故意不喂牠們,是貓受傷吃不下去」。
法官高分貝質疑趙男「你還要說照顧貓咪沒經驗喔!你民國112年就領養貓咪了!」並指同案共犯莊女證稱趙「就是要弄死貓」,包括用最熱的滾水燙貓,用蓮蓬頭敲貓頭,用油性殺蟲劑噴貓點火燒,還踹貓、扯尾等,「貓在哀號,趙就在旁邊笑」。
▲被指爲虐貓慣犯的趙育慶,涉火烤水燙虐死5貓。(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趙男淡然表示「我都承認」,但否認脅迫莊女幫他領養貓、也沒威脅莊女「想被弄死是不是」,反稱有些貓是莊女自己喜歡而去領養。對於另有3名女子領養貓只時,把他填爲第二聯絡人,趙全盤撇清,表示跟他無關。
法官氣得批趙「你這個人就是...,只想求輕判、不是真認錯」、「我審你5件案子,還不知道你是怎樣的人嗎」,法官更說趙另涉虐死前女友養的5只蜜袋鼯,證據超充足卻不起訴,「乾脆我來幫檢察官重新調查」,或把趙的前女友們找來作證,「讓她們暢所欲言,比照死刑辯論,慎重量刑!」
檢方表示趙男專挑弱小動物殘忍慢性虐殺、難以想像這些貓生前遭遇多大痛苦,更代表趙有暴力傾向,且毫無悔意,建請一罪一罰、5罪各判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9年2月以上徒刑,彰顯司法重視與保護動物生命。
趙男終於不淡定,結巴請求只論處1罪,他「一時迷失而觸法」、已學到教訓,希望從輕發落,願做各種社會公益服務、努力彌補。
法官要趙男「不要啦!人家會怕!你趙育慶有名聲的啦,不太適合,若真認錯,要誠心懺悔,別想着去做社會服務,社會也不一定能接受」。
趙男本案至今在押原因,是他被起訴後收到傳票沒出庭也沒請假,拖了2個月才現身,法官認爲趙男涉犯他案曾被通緝,有防逃必要,命他提出15萬元保證金,趙男沒錢,因此被羈押。
趙男出庭自認僅犯法定最重2年以下徒刑輕罪,數度催法官准他交保,法官怒稱依法雖須准許、「但我的心在淌血」,法官強調自己雖非動保人士、更對狗貓的毛過敏,但趙男虐貓犯行「真的太誇張」、「太恐怖了!你這個人太恐怖了!」
不過法官仍依法3度準趙男交保各18萬元、23萬元與18萬元,趙都籌不到錢,當庭想跟法官殺價,法官怒了,大聲表明:「不可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