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黃明志被警方扣押7天! 凌晨投案表態不會逃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大馬歌手黃明志涉及謝侑芯謀殺案,5日凌晨投案,警方證實,黃明志根據刑事法典302(謀殺)罪名下,黃明志將被延扣7天調查。他抵達警局時曾發文,表示接下來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衆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據《中國報》報導,黃明志5日凌晨1點10分進入警局,同時有3名男性與2名女性陪同,隨後其中有1男1女沒有逗留太久先行離開,僅有律師鄭清豐在內的2男1女陪同黃明志進入警局。
金馬警區主任沙扎裡助理總監5日早上證實,警方今日將向法庭申請,延扣黃明志調查,預計扣押7天。且報導指出,黃明智不會被押上法院,而是法官將到金馬警區總部,警方在警局內進行延扣程序,以便深入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