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虹安「貪污無罪」重返市長恐生變!高檢署:將研議上訴
記者吳銘峰、莊智勝/臺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遭到停職,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但案件上訴二審後出現逆轉,高等法院審理後16日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對此,高檢署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行研議,並針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高虹安市長復職之路恐添變數。(圖/攝影中心攝)
對於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高虹安今表示,「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我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迴應。我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北檢先前在上訴時指出,「低薪高報」與「虛報加班費」本質相同,原審未將多數虛報加班費納入量刑與沒收範圍,恐有罪刑不相當情形;被告等人則同樣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全案交由高院二審。
二審期間,高等法院的受命法官郭豫珍,雖一度以本案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遭不受理,但她仍採取速審速結態度。對此,檢方認爲高虹安犯後毫無悔意,建請高院從重量刑。但二審判決今出爐,結果大逆轉,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高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