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市警是「創意私房」高級會員 偷拍60女性一審判決出爐

▲北市警員郭升翰用針孔攝影器材或手機,涉大肆偷拍女性如廁等性影像,案發後已被警局免職。(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警員郭升翰從2022年起,涉用針孔器材或手機,大肆偷拍女同事、洽公女性甚至女童上廁所,地點遍及警局與周邊店家,共約60人受害,出面提告者包括多位女警,臺北地院審結,今(25日)依兒少條例等5罪合併判處郭12年徒刑,另外個資法判1年2月,可上訴。

現年29歲的郭升翰於2016年間任職北市某警分局派出所,他被控自購針孔器材,2022年5月起藏放在派出所1樓開放民衆借用的無障礙廁所,以雜物掩飾鏡頭對準馬桶正面,隨機偷拍女性如廁,更趁隙尾隨女同事到派出所2樓廁所,用手機伸進隔間下方偷錄。

屢次得逞後,郭男越來越大膽,在派出所內見女同事或洽公女性俯身露出胸口沒戒心,或上衣鈕釦間隙若隱若現,竟也用手機偷拍,接獲勤務外出,若等待協助的是穿着較清涼的女性,郭男同樣用手機偷拍對方下半身或裙底,十分離譜。

去年(2024年)5月間,檢警掃蕩專賣不雅影片的網路論壇「創意私房」,發現郭男也是高級會員,搜索他住處查獲從論壇付費下載的性影像,察覺郭男有從事偷拍跡象,去年8月再度搜索約談,不僅扣得上述影像,並查出他慣於將偷拍影片截圖留存、刪除影片,且有許多不同偷拍場景。

專案小組按圖索驥,確認郭男偷拍地點包含派出所附近店家內的廁所,連女童都入鏡,估算約60人受害,其中1人是被送醫的傷病患,遭郭男用手機偷拍裸露下體,還有幾位遭偷拍女警一眼就被認出,但大部分受害人難以確認身分。

全案最初有7人提告、包含女警,檢方查無郭男外流這些私密影像的行爲,去年底第1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郭男建請加重其刑。郭男到案被羈押,移審法院獲准交保。

檢方後續過濾郭男被查扣的性影像以圖追人,又發現1位受害人且是郭的同學,連同生活照被郭一併儲存,郭男供稱參加同學會時偷拍,受害人氣得提告,檢方今年(2025年)4月追加起訴,痛批郭男「身穿制服卻喪盡人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郭男已被警局免職,他先前爲本案出庭,被媒體追問「不覺得自己很變態嗎?」、「有懺悔嗎?」始終不發一語、低頭快步離開,他從「創意論壇」下載少女、女童性影像涉犯《兒少條例》等罪嫌,北檢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