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薛瑞元、周志浩圖利高端幫「補考繳作業」 北院判李德維賠120萬元

前立委李德維3年前開記者會指控、向檢方告發時任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時任疾病管制署長周志浩,採購新冠疫苗涉圖利高端公司,檢方查無不法簽結,薛、周提告向李求償各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李應給付薛、周各60萬元,可上訴。

李德維2022年11月間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指控薛瑞元、周志浩圖利護航高端公司,認爲他們通過採購新冠疫苗前的緊急使用授權EUA,且給高端報告疫苗保護效力,給高端「補考繳作業」的機會他在記者會質疑「這不是圖利,那什麼纔是圖利」、「爲了一個高端,什麼都敢做」、「不是知法犯法,什麼纔是知法犯法」、「真的可惡至極」等語。

李德維還說,「你是到底要掩護什麼?遮蓋什麼?又是爲了陳時中前部長選舉嗎?又是爲了相關人士在高端的股價裡面獲利嗎?還是爲了你們自己衛福部過去錯誤發給EUA找相關理由來掩護自己的過失?」

李德維也到地檢署告發薛瑞元、周志浩圖利罪嫌,檢方認爲罪證不足簽結,薛、周反告李誣告罪嫌,並認爲李的言論意圖引導社會大衆誤認兩人並非奉公守法之人,侵害名譽權,各提告求償200萬元。

李德維反駁,相關告發狀是國民黨團委由律師撰寫,他在提出告發前有閱讀,並向專家諮詢、與立法院同仁討論多次,已於事前合理查證,且他是就可受公評之事評論。

另外,李德維認爲薛瑞元、周志浩當時設有疫苗弊案不勝枚舉,均在偵辦當中,直到2023年4月才簽結,又國內對於新冠疫苗採購與以往採購常規疫苗程序不同,顯見確實有不當或黑箱之處,認爲薛、周求償無理由。

臺北地院認爲根據李德維所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高端疫苗保護力報告,衛福部竟替高端補考繳作業」,也無法證明高端公司提交的疫苗保護效益報告,是疾管署協助製作完成,且李自承向地檢署告發前,相關求證是國民黨團負責,難認裡有盡合理查證義務。

判決指出,李德維未經合理查證義務,即提出告發併發言,導致薛瑞元、周志浩名譽、人格權受損害,審酌後判李應賠償薛瑞元、周志浩各60萬元。

前立委李德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