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不租虧大了! 新竹男一年多繳稅5位數
▲民衆若成爲公益出租人或是參加社宅包租代管可享1.2%房屋稅。(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李芷萱/綜合報導
有些民衆會爲了投資買房出租,不過若是長期將房屋空閒未使用出租,在繳稅時可能會需要繳更多的稅金,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未出租稅率適用2.6%,若參加包租代管或成爲公益出租人,稅率則僅要1.2%。
新竹市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針對非自住房屋,房屋稅2.0新制稅率拉高到2.6%至4.8%,是否出租或長期閒置的稅率標準也不同,若是非自住但有出租並且申報租金,最高稅率是2.4%,但若未作有效利用的房屋,最高稅率可達4.8%。
新竹市稅務局舉例,若是林先生持有1戶非自住房屋,評定現值達100萬元,屋主長期閒置未出租的話,每年須繳2.6萬元房屋稅,若是屋主出租且符合標準,則只需繳1.5萬房屋稅,若是屋主是公益出租人或有參加包租代管,房屋稅只要繳1.2萬元,最多相差近1.4萬元。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若民衆有繳稅相關疑問,可至相關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