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強奪國發院1820坪土地!國民黨被追徵32億 黨產會輸了

▲葉姓民衆指控國民黨以賤價收購他父親在文山區的1820坪土地。(圖/翻攝自政黨不動產查詢系統)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黨產會因爲接獲民衆葉頌仁舉發,指出其父葉中川原位於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院區)的土地,共約6017平方公尺(1820坪),當時遭到國民黨惡意收購。黨產會調查後,認爲該土地爲國民黨不當黨產,向國民黨追徵32億375萬8986元。國民黨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判國民黨勝訴,撤銷黨產會的處分。可上訴。

全案源於葉姓民衆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陳情,指他父親在臺北市文山區有9筆土地,總面積高達6017平方公尺,但在葉父非自願情況下,於1964年間賤價移轉登記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及革命實踐研究院(其後更名爲國家發展研究院),成爲國民黨不當黨產,之後國民黨又將國發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賣給元利建設,代表元利建設也以不相當的代價取得他的土地,請求黨產會協助調查。

黨產會立案調查後,判定該土地爲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既然國民黨已將土地賣掉,不能歸還,那國民黨須被追徵32億375萬8986元。國民黨不服,對黨產會提出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爲,該土地在黨產條例於2016年公佈時,已移轉爲元利建設公司所有,難依黨產條例推定爲不當取得之財產,黨產會也沒說明國民黨和附隨組織如何用「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該土地,便將該土地推定爲不當黨產。

法官指出,在黨產會對國民黨追徵的金額上,未說明該土地是「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若是後者,還應扣除取得該財產的對價,但黨產會直接對國民黨追徵32億餘元,難認合法,判定黨產會原處分有瑕疵,給予撤銷。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