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殺人淫魔」彭再興 性侵姦殺4少女14歲就犯案!
魚販彭再興涉嫌故意用汽車撞傷十七歲女學生潘秀美,以送她就醫爲詞,強載石碇山區強暴,並將她勒死埋屍,十八日在警方陪同下,前往死者埋屍地點作犯罪表演,圖爲警方搜獲死者遺體情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9/03/18 馮立罡攝影)
翻開臺灣的犯罪紀錄史,辣手摧花的「姦殺魔頭」就非彭再興莫屬,從1969年彭再興還是少年時期就不斷開始姦殺未成年少女,一生累計性侵超過10名女子、姦殺4位少女,也由於當年法令不周延,讓他一再犯案成爲恐怖的「姦殺魔頭」。
1989年一名就讀基隆海事學校的高中女生潘秀美,清晨上學途中,被歹徙持刀押至石碇鄉山區先奸後殺,棄屍於石碇與汐止交界處的山谷,殺死潘姓少女的嫌犯就是彭再興。
彭再興以賣魚維生,每天都會去基隆批發魚貨再利用小客貨車運到新店市碧潭市場販售,但有時候在碧潭市場的生意不佳,則會將魚貨運到木柵、景美等地路邊零售,因此基隆、汐止大同路、南港研究院路、舊莊路、南深路、木柵、新店都是他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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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販彭再興(中)涉嫌故意用汽車撞傷十七歲女學生潘秀美,以送她就醫爲詞,強載石碇山區強暴,並將她勒死埋屍,十八日遭到警方逮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9/03/18 馮立罡攝影)
南港警分局逮獲並找到死者潘秀美屍體,彭嫌終向警方坦承作案,並供稱多次以同樣手法施暴。警方調查後發現,彭再興雖已娶妻生子,並育有1子1女,但心理有異常與性犯罪傾向的他,只要與妻子爭吵後,就藉非禮少女作爲泄憤方式,因此他犯下的案非並僅有這一起,警方更發現他從14歲起就開始性侵、並殺害10歲女童,且連續長達23年陸續犯案。
自民國58年至67年之間,一共幹下4件強姦及妨害風化案件,民國72年刑滿出獄後仍繼續犯案,包括姦殺後棄屍在新店屈尺濛濛谷的景興國小陳姓女童、以及被姦殺後棄屍在石碇鄉格頭產業道路工寮邊的興隆國小許姓女童。
最後經最高法院判處死刑確定,姦殺大魔頭彭再興於1990年在臺北監獄刑場槍決伏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