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前男友欲挽戀情 盯哨、假冒櫃姐母「家書」騙復合

新竹陳姓男子不滿百貨公司櫃姐女友分手移情別戀,竟變成恐怖情人,不但跑去對方上班的百貨樓層盯梢,甚至僞造前女友母親的「家書」,在信中強調要對方與現任男友分手,回去重新與陳同居,讓前女友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僞造文書罪將陳判刑。

經查,陳男與櫃姐交往時同居,兩人具有家暴法規定家庭成員關係。陳因不甘心女友與其分手後另結新歡,竟於去年7月22日持對方信用卡帳單,及自己以「老公」口吻寫給前女友的信件,拿到前女友上班的百貨公司櫃位,要求主管代爲轉交,希望前女友能與其碰面、複合,但前女友卻因此心生畏懼,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都受影響。

一週後,陳男趁晚間百貨結束營業時間跑去盯梢、守候,一看見前女友下班準備搭乘員工電梯離開,就衝上前拉扯,要對方和他一起離開,不過因前女友極力反抗,陳才作罷。

去年8月5日,陳男僞造前女友母親口吻,寫信給前女友,信中要求對方讀信後能與現任男友分手,之後回去與陳同居,並將這封僞造信件拿去前女友的專櫃,前女友嚇壞報警,由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起訴。

法官認爲,陳男不知尊重前女友意願而騷擾,並僞造其母信件,法治觀念淡薄,考量陳坦承犯行,也有賠償意願,但前女友未到庭也未與陳談和解,審酌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及向公庫支付3萬元。

陳不但跑去櫃姐前女友上班的百貨樓層盯哨,甚至僞造前女友母親的「家書」,在信中強調要對方與現任男友分手,回去重新與陳同居;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僞造文書罪將陳判刑。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