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女石頭猛砸前男友的車 強行進屋大鬧不讓他睡
黃姓女子不甘被前男友要求分手,將前男友轎車砸壞後,再找鎖匠強行開門進入前男友家中大鬧,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8個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黃姓女子因與施姓前男友有債務及感情糾紛,今(2025)年3月1日下午2點多拿石頭猛砸施男轎車的前後擋風玻璃、車窗等,把車砸得面目全非,遭逮捕送辦被檢察官請回。隔天清晨5點多,她竟找鎖匠強行打開施男家門,進屋鬧得施男無法睡覺、不得安寧。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女惡行重大,依毀損及侵入他人住宅罪,判應執行8月徒刑。
據檢警調查,28歲黃女與施姓前男友因個性不合,男方要求分手,2 人間又有借貸的債務糾紛,一直無法協商平和分手,令黃女一直心有不甘。今年3月1日下午2點多,黃女跑到施男住處,拿起石頭對施男停在住處前的自用轎車猛砸,把前後擋風玻璃、引擎蓋、保險桿、車牌、車燈、照後鏡、車窗、車頂、雨刷等全部砸壞,整車被砸到面目全非,施男報警將黃女逮捕送辦。
警方偵訊後,將黃女依毀損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但黃女拒絕認罪,經檢察官復訊後請回。心有不甘的黃女,爲了報復施男,隔天清晨5點多,拿着未交還施男的大門鑰匙開門後,再找來鎖匠強行打開施男家第2道門鎖及樓梯間喇叭鎖,進入後吵得施男無法入睡,施男只得再次報警將黃女移送法辦,怒告黃女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判決指出,黃女光天化日下持石頭砸壞施男的轎車,造成施男重大損失,遭逮捕經檢察官訊問請回後數小時,又在凌晨時分僱請鎖匠侵入施男住居,致施男居住安寧法益受到嚴重侵害,足見黃女目無法紀,行爲應予特別嚴厲之非難。觀諸黃女在警方偵訊筆錄及檢方調查結果,難認她有悔悟之心;且經法院安排2次調解程序,均無故未到,迄今未對施男有分毫賠償,犯後態度惡劣。
法官認定,黃女砸車涉犯毀損罪判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以新臺幣2000元折算1日;又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刑3月,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2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