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318解釋令危及用藥安全 藥師全聯會今天至監察院陳情

藥師公會在監察院前高舉「中藥也是藥,專業不可少」、「拒絕非法解釋,捍衛用藥安全」、「反對衛福部違法行政命令」、「藥師專業不容踐踏」等標語,訴求衛福部撤回318解釋令。圖/藥師公會提供

衛福部今年3月18日以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318解釋令),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在學期間修畢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於中藥販賣業藥商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即可成爲中藥商,引發藥師、中藥商雙方論戰。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今天帶隊至監察院陳情,並指出318解釋令,已扭曲「藥事法」第103條立法原意,不僅違法,非藥師專業背景者販售中藥,更危急全民用藥安全。

藥師公會在監察院前高舉「中藥也是藥,專業不可少」、「拒絕非法解釋,捍衛用藥安全」、「反對衛福部違法行政命令」、「藥師專業不容踐踏」等標語,訴求衛福部撤回318解釋令。黃金舜表示,藥師公會全聯會具名陳訴衛福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及衛福部,刻意曲解法律,將原本設計爲「逐步退場」中藥販售條款,錯誤操作爲「人人都可進場」的開放政策。

「衛福部形同放棄對中藥販售資格專業把關。」黃金舜表示,中藥、西藥都是藥,中藥不是一般食品,根據「藥事法」及「藥師法」,不論中藥、西藥,只要是藥品,都應由具有藥學專業的藥師、藥劑生管理販售,「這不僅是法規,也是爲保護民衆安全」,衛福部卻已解釋令放寬門檻,甚至中藥、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有實務經驗者都可販售中藥,形同開後門,「變相永久開放。」

黃金舜說,衛福部此舉形同把原本應淘汰的「落日條款」,變成人人均可申請成爲中藥商的「日出條款」,只要有名義上學經歷,就能進場販賣中藥,恐導致無專業把關商家,大量販售中藥品,不僅違法,更是對全民健康重大威脅,中藥與西藥一樣有藥理作用,未經專業藥師管理,恐導致劑量錯誤、品質不良、藥物交互副作用等情況,一旦誤信未經專業管理中藥販售店面,用藥安全形同「賭運氣」,後果不堪設想。

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衛福部應立即撤回該違法解釋令,迴歸依法治理、專業把關的制度設計,藥師的設置與專業不是爲了限制誰能賣藥,而是爲了守護每一位民衆的健康與安全。黃金舜說,全聯會支持中藥文化,尊重歷史上從業人員權益,但不代表可以開放無專業背景者販售中藥,更不能犧牲用藥安全,換取制度鬆綁,「國人健康非實驗品,用藥安全沒有模糊空間。」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右六)今天帶隊至監察院陳情,向值日監委遞出陳情書。圖/藥師公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