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興生物被起訴

4月24日,維梧資本官方公衆號發佈文章,稱爲保護廣大股東利益,對科興控股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下稱“科興生物”)董事會提起訴訟。科興生物是一家生物技術和疫苗生產公司,在新冠疫情期間因研發生產新冠疫苗名聲大噪,而維梧資本是一家專注於醫療健康和生命科學領域的投資公司,同時也是科興生物的股東之一。

對於維梧資本起訴一事,科興生物並未迴應媒體。

此事起因要回溯至今年1月,英國倫敦樞密院司法委員會追溯性地將科興生物董事會中的四名成員替換爲科興生物股東1 Globe等在2018年2月提名的人選,並且宣佈此前“毒丸協議”無效。據科興生物官網2月28日文章,新一屆科興生物董事會(“新董事會”)的現任成員爲李嘉強、盧毓琳、王國瑋、李鵬飛和曹建增。此後,曹建增退出,Sven H. Borho進入董事會。

其中王國瑋和Sven H. Borho都是來自奧博,李嘉強、李鵬飛來自強新。

上述“毒丸協議”是一種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通過向惡意收購方以外的全部股東增發新股以稀釋前者股權。2018年,未名醫藥前董事長潘愛華和科興生物實控人尹衛東爭奪科興生物控制權,潘愛華聯合了科興生物50%以上的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反對尹衛東等現任董事會的連任,並提名了新的董事人員。尹衛東爲保住科興生物控制權,便啓動了毒丸協議。

據科興生物2023年年報,在2018年2月的股東大會上,尹衛東在內的五人獲得連任。並且在2018年3月宣佈1 Globe、李嘉強家族、奧博資本以及某些其他股東提交的選票無效。爲此,1 Globe對科興生物提起訴訟。

新董事會提名的現任成員中,李鵬飛與1 Globe實控人李嘉強關係匪淺,是李嘉強控制的另一家企業杭州強新的法人。2024年2月,李鵬飛代表的杭州強新和潘愛華因私自轉讓未名醫藥旗下核心子公司廈門未名獲罪,李鵬飛因犯職務侵佔罪,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僞造公司印章罪,一審判決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八萬元;潘愛華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一審判決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目前仍在上訴。

4月22日,科興生物管理層發佈聲明稱,目前董事會的組成與英國樞密院裁決確認的提名名單並不相符。多位股東已對現任董事會的資質、合法性及其作爲公司董事會行使職權的有效性提出了嚴重質疑。

維梧資本指控稱,被任命的新董事隨後採取了一系列爲1 Globe單方謀取利益、鞏固其對董事會的控制、剝奪長期投資者的權利並破壞股東對公司所創價值的行爲。行爲包括:

維梧資本稱,正是新董事會的一系列行爲導致公司獨立審計機構致同會計師事務所於上週辭職。前述科興生物管理層發佈的聲明也提到,審計師已決定辭去公司2024財年年終審計師職務。

審計師的辭職源於科興生物現任董事會在2025年4月1日發佈的公告,該公告稱,“現任董事會成員正在評估前任董事會在卸任後所作出的若干公司行爲”。審計師對此表達顧慮,該審查對其出具審計意見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基礎帶來了不確定性。審計師辭職帶來的直接後果是,科興生物將無法在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前按期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Form 20-F年度報告。

維梧資本稱科興生物承認其尚未找到新的審計機構,因此,這不僅會推遲科興在納斯達克恢復交易的進程,也會導致公司難以遵守美國證券法律法規,危及其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的地位。

爲此,維梧資本在安提瓜和巴布達高等法院對科興生物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認定1 Globe所控董事會行爲違法且無效;在紐約州最高法院對1 Globe所控董事會提起訴訟,指控其嚴重違反對公司的誠信忠實義務;在馬薩諸塞州聯邦法院對1 Globe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下令禁止1 Globe進一步違反美國證券法,並強制其披露關於科興生物的計劃和相關方案。

來源:界面新聞

內容合作 :阿杰 130512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