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重返看守所 律師曝「北院立場轉變關鍵」:確實只能羈押
臺北地院2日晚間召開第3次接押庭,訊問至晚間9時15分結束,合議庭裁定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範揚光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相關弊案,不服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再獲臺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日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院昨(2)日開庭,柯文哲經訊問3小時15分鐘,合議庭最終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對此,律師呂秋遠提到,北院這次立場轉變的考量是高等法院的裁定,「據高等法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地方法院確實也只能羈押,因爲沒有別的方式避免被告等串供」。
律師呂秋遠今(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從交保金3000萬到7000萬,最後收押,「臺北地院立場轉變的考量是什麼?」他指出「是高等法院的裁定」,高院在1日發回的裁定內容裡,直接認定柯等4人有與其他被告、證人勾串的可能,並且認爲還有共犯沒有到案,還列出7項柯文哲在案發前串供的事實,因此要北院思考,重金交保、電子腳鐐都是爲了要避免逃亡,但要如何避免串供。
呂秋遠表示,爲防止逃亡,上一次北院的裁定是加重保金、上電子腳鐐,「但這一次,高院直接說,地方法院如果不要羈押,請你們想辦法避免串供。據高等法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地方法院確實也只能羈押,因爲沒有別的方式避免被告等串供,地院下這個裁定的原因,應該是高院發回的意旨要求」,因高額交保金、電子腳鐐只能避免逃亡。
「法官裁定要收押的理由,是因爲認爲柯文哲有實質影響力,之前又有紀錄串供,所以纔會做這個決定」呂秋遠指出,司法是我們最大的公約數,即便心中有政治立場,但也必須尊重最後的決定,否則一下子司法已死,一下子司法復活,社會秩序根本無法維持,「政治人物圖利、貪污,不分黨派,都應該繩之以法」最後,他表示「請記得,不尊重司法,就沒有最低限度的公平與正義」。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