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買商辦被租客「霸佔」…陳佩琪想談也被擋 怒提告討房!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去年以選舉補貼款4300萬元購買中國航運大樓的3樓商辦,但租客「庭皓興業公司」於今年4月底租約到期後,至今尚未搬走,柯文哲提民事訴訟要求遷讓房屋、給付積欠租金46萬餘元,並按月給付租金及5倍違約金30萬餘元,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審理。

柯文哲2024年6月間以4300萬元購入商辦,並與原先承租人庭皓興業公司(先前爲先發實業公司)重新簽訂合約,雙方約定每月租金爲5萬1450元,租約至今年4月30日,但租約到期後,庭皓興業公司至今尚未返還房屋。

柯文哲提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遷讓房屋,並給付至合約屆滿前積欠9個月的租金,共46萬3050元,並自今年5月1日起按月給付30萬8700元。因柯文哲僅繳納3萬餘元裁判費,臺北地院認爲應以房屋交易總價的3成作爲房屋價值來計算裁判費,也就是以1290萬元來算,裁判費應爲14萬8244元,裁定柯應補繳11萬餘元。

柯文哲補繳裁判費後,臺北地院今開庭,法官依據相關資料,告知庭皓興業公司已經解散清算中,並以負責人桂焌傑爲清算人。柯文哲委任律師張衞航指出,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曾經在約滿前找桂焌傑談,但對方沒有讓她進去,陳佩琪被擋在門外;然而,該商辦至今仍被桂無權佔用中,也不清楚房屋現況爲何。

張衞航指出,因雙方合約上寫明,若契約屆滿後未返還房屋,可以請求5倍違約金,因此除約滿前積欠的9個月租金共46萬餘元外,也請求對方按月給付30萬8700元的租金及違約金。庭皓公司委任律師則認爲,違約金與不當得利應擇一請求,不能加在一起求償。

法官庭末問及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庭皓律師指出,公司有意願移付調解;張衞航則說,法院可以安排調解,但要庭皓公司先提出和解方案,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據瞭解,桂焌傑認爲柯文哲因案去年8月被檢方搜索,連帶害他被廉政署認爲是洗錢共犯也被搜索,媒體整天在大樓一樓等待,讓公司無法營業,造成極大損失,也讓他精神受到損害,且他租約期間也自行花費修繕冷氣機、熱水器等物,應可抵銷欠付的租金。另外,桂也主張因柯文哲、陳佩琪夫妻帳戶均被扣押,他也不知道租金應匯到哪裡,

桂焌傑在案件爆發後曾發聲明,他表示與柯文哲並無私交,只是單純的屋主換人並持續租約至原租約期限,承租人並不認識柯文哲,該租約源始也與柯文哲無關;該辦公室2012年起年即已開始租用,每2年換約一次,租約至2025年4月止。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