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快要回家了! 陳佩琪法庭外苦等丈夫 準備「艾草水」除穢淨身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今早在北所律見後同意交保,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左)隨後現身北院辦手續。記者潘俊宏/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貪羈押禁見滿一年,上週五裁定7000萬元交保,但柯「深思」未辦保。柯文哲今早經律見得知資金來源後,點頭同意妻子陳佩琪辦理交保。陳佩琪上午完成辦保後,便在法庭外等候,她也準備臉盆裝有艾草包泡的水,讓柯文哲除穢,也有準備柯文哲的衣物,讓柯可以換下看守所的衣褲後,再踏出法院。
據瞭解,柯文哲在北院第二法庭裝電子腳鐶,與一般在地下一樓加裝科技監控不同。至於柯文哲在看守所的書本、雜物等,也一併從北所搬至法院,再由民衆黨人員協助帶離。
法官裁定柯交保,並「三限」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爲,並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進行科技監控,柯到法院後,由廠商配帶及教授電子監控器材。
裁定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犯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性,此爲脫免刑責、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實具逃亡而滯留海外之可能,准此,本件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具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事由,斟酌全案情節,依比例原則詳爲衡酌,有限制柯出境、出海的必要,裁定柯停押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執行。
裁定書說,如柯文哲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事項,或違反科技監控事項,得爲再執行拘提或羈押之事由。
裁定書並指出,柯文哲經裁定準予具保後,法院(含本院及上訴審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