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何時返家奔喪 最晚須在3月8日申請

法務部

針對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父喪,辦理家屬接見及返家奔喪事宜,臺北看守所今天(3日)表示,依規定,柯須在喪葬日前兩天,也就是3月8日提出申請。

臺北看守所辦理柯姓被告接見及返家探視申請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1.考量柯姓被告之最近親屬喪亡(須與家屬討論治喪)及仍屬禁見被告身分,北所基於臺北地方法院2月27日函文及管理必要,依羈押法第61條第3項之規定,使其於適當處所辦理接見。

2.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返家探視應於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二日(包含假日),提出申請。

至於收容人覊押期間如身體感到不適時,北所會協助安排於所內門診看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