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發錢道德過得去?卓揆願赴立院說明合法合憲預算編列
行政院長卓榮泰上午親自主持行政院記者會,說明歲計賸餘使用情形。記者黃婉婷/攝影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明定普發現金1萬元法源。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指出,發現金將舉債1014億元,讓他陷入長考;他更稱,在野黨控制的立法院,預算審查未履行合法合憲途徑,呼籲立法院排定專報讓他親自說明國家財政,討論「何謂合法合憲的預算編列」。
針對外界屢強調政府「稅收超徵」,卓榮泰呼籲,拜託大家別用「超徵」形容,任何實徵數都有法律依據,不該被認爲是「超徵」,絕對沒有超過,只是因爲國人努力,實際徵收數超過預算數,所以剩餘會增加。
卓榮泰上午親自主持行政院記者會,說明歲計賸餘使用情形。他說,2021年至2024年,課稅收入實徵數超出預算數達1兆8707億元,其中2804億元撥給地方政府,1957億元依法撥入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健康福利捐撥入給基金、依房地合一稅撥入基金等三項特種基金。
卓榮泰續指,中央政府可支應的1兆3946億元中,應優先用於還債及減少當年舉債,4年間共增加債務還本1838億元、減少融資調度7094億元,扣除新式戰機特別預算150億元、疫後特別預算3799億元等新增支出,再加計非稅課收入、歲出差異數約3300億元后,累計目前尚可運用餘額約4436億元。
針對立法院刪除撥補臺電千億元、增加普發現金,特別預算規模達5450億元。卓榮泰指出,屆時將舉債1014億元,用於發放現金給國人,「我正在考慮,這在道德上過不過得去,國家財政應不應該這麼做,是不是該舉債來普發現金?這是我們現在的思考」。
卓榮泰以去年7月禁伐補償條例爲例,質疑這一整年來,立法未履行預算應依照「憲法」70條、「預算法」91條規定,增加政府支出時應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找出財源,並訂定相關修法,但在野黨控制的立法院從未履行合法合憲途徑。
由於立法院擬延會至8月31日,他公開呼籲立法院排定議程,讓行政院前去說明國家財政實際狀況,盼與立委共同討論「什麼叫做合法合憲」的審查預算;國家要正常運作,相關預算與整體政務運作直接相關,但預算形成由行政院編列、立法院審議,若立院不能用合法合憲的精神審查預算,國家財政紀律將蕩然無存。
他說,政府有義務跟國人說明清楚,國會則有義務瞭解全盤,替政府做政策說明,而非誤導,立法院更有義務在合法合憲情況下審查預算。
卓榮泰說,「我們捫心自問,在現階段集中國力救災、強化經濟及國土安全韌性,照顧弱勢同胞前提下,政府舉債普發現金真的是個好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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