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犬羅威納沒繫繩「突抓狂」 3次猛咬路口人狗!恐怖傷勢曝
去年臺北市大同區也發生大型犬羅威納因主人未繫繩,導致咬傷人的事件。(翻攝畫面)
北市比特犬 Lucky 因兩次咬傷人而遭安置,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然而,去年大同區一位姓蘇的飼主未系牽繩和戴嘴套,便帶着羅威納犬外出散步。途中,羅威納犬突然撲向歐姓男子及其愛犬「小黑」,瘋狂撕咬,造成人犬雙雙受傷。事後,歐男驗傷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經調查,認定蘇男未妥善約束犬隻,導致他人受傷,依過失傷害罪將其起訴。
案發於去年 2 月 29 日深夜約 11 時許,蘇男帶着未系牽繩、未戴嘴套的羅威納犬外出,行經大龍街與承德路三段交叉口時,碰巧遇上從事寵物接送的歐陽男,正牽着愛犬「小黑」經過。
去年臺北市大同區也發生大型犬羅威納因主人未繫繩,導致咬傷人的事件。(翻攝畫面)
去年臺北市大同區也發生大型犬羅威納因主人未繫繩,導致咬傷人的事件。(翻攝畫面)
去年臺北市大同區也發生大型犬羅威納因主人未繫繩,導致咬傷人的事件。(翻攝畫面)
去年臺北市大同區也發生大型犬羅威納因主人未繫繩,導致咬傷人的事件。(翻攝畫面)
歐陽男出於擔憂猛犬攻擊,當場詢問蘇男:「狗會不會兇?」蘇男卻不以爲意地回答:「不會,很乖。」豈料,羅威納犬瞬間暴衝,撲倒歐陽與愛犬。歐陽情急之下,用手臂死命護住「小黑」,試圖拉開猛犬,但蘇男無法控制,任由羅威納連續 3 次攻擊,最後才狼狽逃脫。
事發後,歐陽前往醫院治療,並持診斷證明向警方報案提告。檢警介入調查,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確認羅威那犬當時未受到約束而直接發動攻擊。檢方認爲,蘇男作爲飼主,應知悉羅威那具強烈攻擊性,卻疏忽大意未妥善約束,導致無辜路人受害,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士林地院日前開庭,蘇男當庭認罪,法官要求雙方進行調解。歐陽表示,此次攻擊造成他身體與經濟上的嚴重損失,因傷勢影響,他被迫停業數月,寵物接送生計大受影響,損失難以估計。而小黑作爲他救援回來的愛犬,本就膽小,這次更因重傷留下心理陰影,見到大型犬就發抖、不敢散步,甚至晚上都無法入睡,只能站着顫抖。
歐陽強調,如果受害者是小孩、老人,甚至流浪動物,後果恐不堪設想。他除了要求合理賠償外,也希望政府能強化相關法規與管理措施,避免猛犬成爲潛在危機,防止下一位受害者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