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辦法修正 外生歸化臺籍 不用退學了
過去外國學生在臺就學期間若取得中華民國籍,就可能因爲失去外籍生資格而遭退學,引發爭議。爲此,教育部放寬「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只要先前無中華民國籍且非僑生,且依「國籍法」第三條至第七條歸化取得國籍,如高級專業人才等,即便成爲臺灣人後,也能繼續在臺就學,不必退學。
據瞭解,一名非裔神父當年持外國籍來臺傳教,近年以外籍生身份入學陽明交大博士班,就學期間取得中華民國籍,本應美事一樁,但因違反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於是遭退學。
校內人員表示,神父來臺奉獻已逾廿年,能說流利國、臺語,年老時願歸化並留臺終老,其就讀博士班已修畢相關學分、通過資格考,僅差完成博士論文,但卻因取得中華民國籍反而被退學,令人錯愕。
陽明交大教務長陳永升表示,神父歸化是爲出自對本國的認同,不是爲了規避任何法規或獲取不當利益,於是今年也在全國教務經營聯席會提案,希望重新檢視「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如增列已在我國長居並有特殊貢獻者歸化後學籍彈性處理方案,才符合教育平權精神。
教育部表示,近日已修正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外籍生就學期間只要是依國籍法第三至第七條歸化就不會被退學,如高級專業人才、殊勳貢獻人士等,但修法前已被退學者,不溯及既往。
不過升學輔導平臺大學問執行長魏佳卉認爲,放寬國籍法適用範圍,外籍生只要符合規定依法歸化就能繼續讀書,不會因爲變成臺灣人就失學,這個方向是對的,但建議應儘快制定國際教育專法,對不同身份者就學、移民建立一致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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