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想當兵!詐騙車手3度躲兵役體檢 法官出手了
「就是不想當兵!」詹姓役齡男子2017年連續3次接獲徵兵檢查通知,仍無故不到,繼續四處犯案,夥同他人成爲「假檢警」的詐騙車手,法官認爲他蓄意規避徵兵處理,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起訴事實指出,現年28歲的詹姓男子,於2017年12月、2018年5月及10月20歲之際,桃園市楊梅區公所先後將徵兵檢查通知單3度送到詹男位於楊梅的戶籍地,由詹男雙親代爲簽收並轉知。
詹男落網於偵查時,坦承曾收到2017年12月的第一次通知,但他實在「不想當兵」,因此拒絕前往國軍桃園總醫院報到進行體檢,對於後續2次的徵兵檢查通知單則否認有收到通知,不過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認爲,被告3次沒去做徵兵檢查,都是因爲同樣的原因,而且時間接近、行爲類型也一樣,彼此關聯很強,不適合分開算罪。法律上會把這種情況當作一連串的行爲,合併起來算一個罪,叫做「接續犯」,其實只算一個罪。
法官審酌,詹男明知自己已到役齡,依法應該接受徵兵檢查並辦理兵役義務,卻故意不去,讓兵役單位無法順利完成作業,等於破壞徵兵制度的公平性,也影響國家兵役管理。這樣的行爲不對,應該受到責難。
不過,法官也考量到他在偵查和法院程序中已經承認犯行,態度算是配合;再加上他只是高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也比較拮据,綜合這些情況,法院最後決定判他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作爲警惕和懲罰。
圖爲役男體檢情形。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