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 真終身不得考駕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0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酒駕致死將改爲「真終身」不得考照。圖爲酒測臨檢。(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多條加重罰則

無照駕駛、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及違規噪音車等情形日益嚴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0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針對6項違規分別加重處罰,其中酒駕致死將改爲「真終身」不得考照,無照駕駛機車最高罰3.6萬元、汽車最高罰6萬元,增訂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相關條文初審通過將送院會討論。

若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雖規定終身不得考領駕照,但依情節可在6、8、10、12年內沒重大違規,可領1年效期駕照,後續6年皆未被記點,纔可換髮至75歲有效駕照。

民衆黨團提案,酒駕狀況嚴重,應排除在一定期限後仍可考照規定外。初審後通過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者,將排除在可重新考照適用範圍,將成現行法規中「唯一真正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對象」。

現行規定無照駕駛處6千元以上、2.4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立委李昆澤指出,去年高達28.5萬人次無照違規,衝擊交通秩序安全,須有更積極作爲;立委黃健豪說,加重處罰後無照致死比例仍高,建議應當場沒入車輛纔有嚇阻作用。交通部綜整意見,建議修正分3類加重處罰,初犯機車加重至1.8萬至3.6萬元罰鍰、汽車提高至3.6萬至6萬元,皆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改裝車噪音擾民部分,立委牛煦庭表示,原規定提供1個月時間讓違規者改善,等於放任繼續製造噪音,建議縮短至15天。委員會討論後,初審通過違規改裝噪音車現行可罰900至1800元,將修正爲依最高罰加倍處罰3600元,並責令15天內檢驗,監理機關得收取檢驗費用。

現行並排停車定額開罰2400元,考量汽機車並排影響不同,初審通過調整爲1800元到3000元;日前發生行人不禮讓救護車,將增罰鍰500元;這次也將行人闖平交道罰鍰自2400元提高至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