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自摔被逮…這次酒測值高達1.96!警:已達重度酒精中毒
臺南市李姓男子2021年纔在家中飲用高粱酒後,酒駕騎車肇事撞傷行人與騎士,去年再次飲用高粱酒,騎車上路自摔,這次酒測值更測出高達每公升1.96毫克;臺南地院認定李屬於累犯,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警方表示,1.96已達重度酒精中毒情況。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去年10月23日下午3時許,在臺南市佳里區住家飲用高粱酒後,仍騎車機車出門,並在成功路與安南路路口自摔,經送醫救治,下午4時許警方在奇美醫院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96毫克。
警方詢問、檢方偵訊、法院審理時,李均承認犯行,也承認在2021年11月20日清晨6時許,同樣住家飲用高粱酒後騎車上路,撞傷林姓行人,並與曾姓婦人機車碰撞,當時酒測值爲每公升0.58毫克,法院將他判刑3月。
法院認定,李姓男子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爲累犯,且與前案罪名相同,可見未因前案刑罰執行而記取教訓,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實有必要透過累犯加重刑度制度,以達特別預防之目的,將他判刑4月。
警方指出,一般人酒測值在每公升0.15毫克以下屬「清醒」狀態;0.15至0.25毫克多數駕駛人「對速度及距離的判斷力差」;0.25至0.4毫克間爲「興奮、反應遲鈍」;0.4至0.75毫克間爲「錯亂、判斷力嚴重受到影響」。
當酒測值超過1毫克,越高就越會出現嗜睡、恍神、視力模糊、站立不穩等狀況,尤其會失去判斷力,就算遇到紅綠燈也看得不是很清楚,或不覺得要踩煞車;因爲整個人都是在「半夢半醒之間」,陷入錯亂狀態,1.96毫克更已達重度酒精中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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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李姓男子2021年纔在家中飲用高粱酒後,酒駕騎車肇事撞傷行人與騎士,去年再次飲用高粱酒,騎車上路自摔,這次酒測值更測出高達1.96毫克。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