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電池回收亂放恐爆炸!這款先做好絕緣 超商店員會超感謝

廢舊電池如果亂丟,可能會有嚴重的後果。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廢舊電池如果亂丟,可能會有嚴重的後果。近日有在超商工作的網友發文,表示最近有店舖把廢電池胡亂丟在一起,不小心引起爆炸,公司爲此特別發了教育文件提醒店員,要求他們注意電池回收的事項。

原PO發文提醒網友,到超商回收電池時,如果是回收一次性電池,如常見的1號到4號電池、鈕釦電池,這類電池不用經過特殊處理。

但如果是回收可重複使用的電池,「會長得像連體嬰,或方方的一塊」,那就要注意爆炸的風險,這類電池需要與一次性電池分開放。

而由於可重複使用的電池在回收時需要進行絕緣處理,原PO也建議大家可以先用絕緣膠帶貼住正負極,「店員一定會超級感謝你的」。

許多網友感謝原PO的提醒,「沒想到除了行動電源,電池也要小心」、「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沒有專門宣傳」、「真的是隻怕萬一」。

也有網友進行補充,「把電池的電放完,店員會更感謝」、「聚合物鋰電池被刺到還是會短路,甚至壓一下都很恐怖」。

此外,也有網友詢問膨脹的行動電源該如何處理。

根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資料,上文提到的二次電池包括「鎳鎘、鎳氫、鋰」電池等,而行動電源也多使用鋰電池,因電池內可能有殘餘電力,因此在回收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不得露天貯存,並避免存放於陽光照射及高溫區域。

2、貯存區域及包裝避免水份進入。

3、留意是否有包裝狀態較新的電池(可能含電量較高)並注意絕緣貯存。

4、廢二次鋰電池以1/1000鹽水放電7天以上再行貯存。

5、回收廢二次鋰電池時,應於電極(正負極)上貼絕緣膠帶避免短路。

新北市環保局也提醒,鋰電池受到擠壓及摩擦,有爆炸的風險,務必單獨分開回收,可交給循線回收車,或前往超市、便利商店等,優先提供給當地電器零售店處理。若未遵照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