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擊斃「家暴男」涉過失致死 獲交保!頭份警分局迴應了

2025年4月18日苗栗縣/苗栗頭份市18日凌晨發生家庭暴力事件,49歲蔡姓男子持刀挾持女友,警方開槍制止,蔡男送醫後不治。苗栗地檢署認定開槍的吳姓警員涉過失致死,裁定交保3萬元。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將全力協助該員警,確保其不孤立無援,並支持勇於執行職務的同仁。(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頭份市18日凌晨發生家庭暴力事件,一名49歲蔡姓男子持刀挾持同居女友,警方到場後爲保護生命安全開槍制止,蔡男中彈後送醫不治。苗栗地檢署表示,開槍的吳姓警員涉有過失致死嫌疑,並裁定其3萬元交保。對此,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將委任辯護律師並給予積極的協助,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後續的司法纏訟。

頭份警分局18日凌晨0時15分接獲報案,指信義路一處住家發生家庭暴力事件,警方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49歲蔡姓男子與同居女友陳女因感情糾紛爭吵至一樓,蔡男持雙菜刀挾持陳女並逼近攻擊。警方多次喝令放下刀械未果,眼見蔡男持刀攻擊陳女,並再度朝員警逼近,爲保護人員安全,警方遂開槍制止。蔡男中彈後倒地,警方於0時20分通知救護車並現場施作CPR後送醫,最終因左胸中彈搶救無效,於凌晨2時宣告不治。

檢方當日下午會同死者媽媽、目擊女友相驗,並計劃近日解剖釐清中彈部位與傷勢。同時,警方將帶回開槍警員及死者媽媽返回地檢署偵訊。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倪凰表示,承辦檢察官蘇皜翔勘察警方執勤秘錄器影像與相關證詞,初步認爲開槍的吳姓警員涉犯過失致死罪。

檢方指出,儘管該名警員有犯罪嫌疑,但認爲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3萬元交保。案件目前仍處於偵查初期,檢方將繼續蒐集證據,釐清事實真相。

苗栗縣警察局將召開審議委員會,評定該起開槍事件的時機與方式是否符合規範。據瞭解,開槍的吳姓警員爲2023年特考班畢業分發到苗栗服務,平日工作表現正常。開槍打死家暴嫌犯後,吳姓警員情緒低落,警方已安排專人進行心理輔導。至今,他仍保持配槍執勤的狀態。死者的母親表示警方未積極勸說就開槍,目前尚未對警方提出告訴。

對於檢方裁定交保,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感到驚訝,但也只能尊重,對員警因公涉訟,將委任辯護律師並給予積極的協助,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後續的司法纏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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