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彈衣不抗彈?廠商竟拿「驗收沒過品交貨」 網炸鍋

政府採購防彈衣品質關係第一線值勤警員的安危,相關弊端傳出引發關注。(示意圖/資料照/翻攝畫面)

監察院13日指出,警政署等5單位於108-112年採購防彈背心數萬件,但不僅發生抗彈測試不合格,還重複給予同一廠商得標。經查更發現,廠商拿驗收不合格的防彈衣換掉標籤另外交貨,竟還能驗收通過。網友驚呼「驗收三次不過的廠商還給他們投新標是在?」、「難怪藝人都要躲兵役」。

根據《Newtalk新聞》報導提到,警政署於108年2月採購防彈衣,約定分4批交貨,但是前3批次防彈衣共計3萬6千餘件,因未能通過抗彈性能測試,而被判定驗收不合格,直到第4批次才通過驗收。此外,警政署另於108年12月再採購1萬餘件防彈衣,仍是決標予同年2月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卻再度因防彈衣未能通過抗彈性能測試,判定驗收不合格。監委賴鼎銘、葉宜津、王麗珍表示,經檢視警政署、移民署及臺灣銀行分別於108年至112年間採購並驗收合格之防彈衣樣品後,發現下列諸多不合理情事,然而竟然可以分別通過驗收,相關作業顯有重大違失:

1.警政署與臺灣銀行之防彈衣,其原有的車縫標籤上,所印的產品序號,竟爲警政署先前判定驗收不合格的防彈衣採購案的產品序號。廠商於防彈衣原有的車縫標籤上,另外黏貼新的標籤,更新出廠序號與製造日期。

2.臺灣銀行並未要求防彈衣內之防彈纖維布應印有字樣,惟查其竟印有字樣,且所印字樣,爲警政署驗收時判定不合格的防彈衣採購案中,所指定應印之字樣。

3.移民署防彈衣內之防彈纖維布,明顯系將原有之戳印字樣,塗改爲移民署所指定之字樣;而原有之戳印字樣,爲警政署驗收後判定不合格防彈衣採購案中,所指定之戳印字樣。此外,移民署所指定之「戳印」字樣,更有以「黏貼」方式貼上的情形。

4.警政署防彈衣之防彈纖維布,其所使用的防彈纖維布,竟然不是「原廠證明書」所載明的廠商產品。

調查報告也指出,國防部辦理之「抗彈纖維布(抗彈板)」採購案,對於廠商所提供之空運提單等重要驗收證明文件,存管不佳,相關作業疏失,均應檢討改善。調查報告要求國防部務必重視並應進行查證,確保採購品質。

PTT鄉民表示「DPP式的抗中保臺」、「看有沒有圖利吧」、「想起快篩小吃店,民進黨的鬼故事系列」、「跟軍人一起穿偷工防彈衣」、「太恐怖了,難怪藝人要躲兵役,簡直先知」、「以後讓廠商穿上測兩槍,沒事才能驗收」、「驗收三次不過的廠商還給他們投新標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