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小物案傅崐萁管家失聯通緝! 律師涉藏匿人犯50萬交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花蓮住處旁員工宿舍遭檢調搜索(圖),傅批評,賴清德總統政治追殺,恫嚇在野黨。記者王燕華/翻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送競選小物,遭控涉反滲透法等罪,臺北地檢署日前直搗傅崐萁花蓮住處旁的員工宿舍,搜索傅的管家李慶隆住處,檢方發現李慶隆今年3月進入張睿文律師事務所後失去聯繫,今搜索約談張睿文,訊後依藏匿隱避犯人罪嫌諭知50萬元交保,李慶隆傳拘無着則發佈通緝。

北檢今年3月11日、14日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李慶隆位於臺中、花蓮的住居所,北機站4月8日通知、檢察官4月11日傳喚,均無正當理由未遵期到場接受詢、訊問,拘提無着。

檢調追查,3月11日檢察官訊問李慶隆後,隔天12日深夜,張慶文律師事務所林姓員工駕駛車輛,與裡的車輛「一前一後駛入張姓律師事務所在的大樓地下停車場,李車輛停在張律師的停車位上,且車輛前、後車牌均經卸除」

檢方認爲,這天起檢調聯繫不到李,張律師涉嫌隱匿此事,陳報他與李失去聯絡,根據其他相關事證,有相當理由可認張律師涉藏匿李慶隆或使之隱避。

檢方指出,爲保全張律師涉藏匿隱蔽人犯相關證據,依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所揭示保障犯罪嫌疑人與辯護人間之秘密自由溝通權之意旨,今指揮北機站持搜索票搜索張姓律師及事務所,搜索扣押標的已排除張律師與被告李慶隆間基於憲法保障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行使而生之文件資料(如文書、電磁紀錄等),故與前揭憲法法庭判決無違。

檢調今搜索張律師、林姓員工及事務所,認爲張律師涉犯刑法第164條藏匿隱避犯人罪嫌,諭知50萬元交保,林姓員工請回;李慶隆經檢察官傳拘無着,有事實足認其已逃匿,依法發佈通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花蓮員工宿舍遭檢調搜索,傅呼籲司法不要追殺在野黨,北檢再次強調,檢方辦案並無預設立場。記者曾吉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