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停車遭剮蹭,監控存盲區,該找誰索賠?

大皖新聞訊 近日,大皖新聞接到合肥市民張先生的求助。3月22日,張先生駕車攜家人前往銅陵市犁橋水鎮遊玩,將車停在景區停車場後,車被其他車輛剮蹭。車衣、車漆多處破損,車身面板凹陷。由於車輛停放處處於監控盲區,事故責任認定存在一定難度。目前,警方正排查肇事車輛,儘快確定事故責任方。

景區停車遭橫禍,新車無辜受損

3月22日下午,張先生帶着家人駕車前往銅陵犁橋水鎮遊玩併入住景區度假酒店,將車停放在景區指定停車場,第二天上午纔去停車場取車。此時的他還不知道自己的愛車已被剮蹭,又載着家人去永泉小鎮遊玩。

3月23日下午,張先生一家在永泉小鎮遊玩結束準備離開時,在停車場家人突然發現,車右後側有被撞的痕跡,車衣、車漆被剮蹭,車身面板被撞凹陷進去。“看到車被剮蹭得亂七八糟的一瞬間,我都懵了。纔剛買不久的新車,心疼死我了。”張先生無奈地說道。

輾轉多地調查,發現事故位置

發現車被剮蹭後,張先生立即報了警並聯繫了永泉小鎮景區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在警察到來後,他們調取了監控發現車不是在這裡剮蹭的,進入永泉小鎮景區時,車上已經有了“傷”。

“那是在哪被剮的呢,會不會是昨天在犁橋水鎮遊玩時被剮的呢?”於是張先生又帶着家人返回犁橋水鎮。到達犁橋水鎮後,張先生向景區工作人員表明了來意,景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配合調查,並讓張先生先報警處理。

3月23日18時左右,警方對事故現場的監控進行了調查,並向景區工作人員瞭解了情況。通過景區大門口的監控可以證明張先生的車在剛進入景區時還是完好無損的。然後又調取了其他監控發現車在景區停車場停了一夜未曾動過車,第二天還未出景區時車身右後方就出現了損傷,說明張先生的車是在停車場被剮蹭的。

然而,停車場的監控設備距離張先生停車的位置太遠,存在監控盲區,無法提供事故發生時的完整監控畫面,不能清楚地確定肇事車輛。

缺乏監控證據,責任認定有難度

由於缺乏關鍵的監控證據,事故責任認定存在一定難度。目前,警方仍在進一步排查肇事車輛,爭取儘快確定事故責任方。

張先生認爲,景區作爲經營場所,車停放在景區內的停車場,景區理應對車輛安全負責。“現在車被剮蹭成這樣,景區對停車場的監管也不到位,肇事車主又沒找到,他們景區不能不管啊。”張先生希望景區能夠承擔相應責任,對他的車輛損傷進行賠償。

大皖新聞記者聯繫了景區工作人員,他們稱會協助張先生處理此事,對於賠償問題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是,景區的保險不會全額賠償修車費用。

律師:景區需承擔部分責任

3月24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徐聖暉律師,據其介紹,針對景區是否構成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相關規定,合同關係的成立不以有償爲必要條件。本案中,景區與酒店同屬一家經營公司,允許遊客免費使用停車場,可視爲景區與遊客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保管合同關係(默示合同)。景區作爲保管人,負有妥善保管車輛的基本義務,包括採取合理措施保障車輛安全。

儘管景區未收取費用,但根據《民法典》第897條,無償保管人僅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若景區未安裝必要監控設備(如攝像頭),導致無法追溯肇事者,可能被認定爲對車輛安全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構成重大過失,進而成立違約。

此外,景區應承擔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徐聖暉律師認爲,第一,違約責任,若認定保管合同成立,景區因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導致車輛受損,遊客可主張違約責任。

第二,侵權責任,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公共場所經營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景區作爲停車場管理人,未安裝足夠攝像頭,導致無法鎖定侵權人,可能被認定爲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補充責任(在無法找到直接侵權人時,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

第三,責任競合,遊客可基於違約或侵權擇一主張權利。從舉證難度看,違約責任無需證明景區過錯,僅需證明合同關係及損害結果;而侵權責任需證明景區未盡安保義務存在過錯。

但無論是選擇哪一種路徑,景區方都應當給與張先生相應的補償。

徐聖暉律師還給出以下幾點建議:1.向消協或文旅部門投訴,要求介入調解;2.保留報警記錄、酒店住宿的單據以及維修單據等證據,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

大皖新聞將持續關注此事的進展,希望相關方能夠儘快妥善解決問題,保障車主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廣大車主,在停車時要注意選擇安全可靠的停車場,並儘量留存好相關證據,以便在發生意外時能夠有效維權。

大皖新聞記者 王琛琛

來源:安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