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賽局 滾動式修正方爲上策

BSI英國標準協會東北亞區總經理蒲樹盛(左起)、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高銘志、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郭大維、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許耀明、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終身特聘教授/《Focus聚焦志》首席顧問蔣本基、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開南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助理教授金士懿、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孟賢、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洪志勳、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高仁川。圖/當代法律提供

臺灣能源結構面臨能源供給安全高度脆弱,電力系數不易下降,衝擊產業競爭力,也讓臺灣淨零世紀賽跑中持續落後。國內知名專家學者於3月28日當代法律雜誌與Focus聚焦志共同舉辦的研討會中,共同呼籲政府,低電力系數的戰爭是產業、國力與永續未來的三重賽跑,全球已重新調整發電技術組合,政府應全面審視整體經濟結構與產業現況,與時俱進,調整能源政策,纔不會在淨零賽局中慘遭淘汰出局。

「目前全球正面臨一場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的對撞。」臺灣綜合研究院董事長黃輝珍表示,許多學者專家仍堅信「淨零碳排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必經之路,不可逆轉」。長期而言,全球減碳與ESG發展方向仍將持續前行。臺灣亦應正視此趨勢,在變局中尋找定位,穩健推動永續發展戰略。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當代法律雜誌社長暨總編輯廖義銘指出,面對氣候變遷與碳中和挑戰,臺灣是否應等待政府立法與政策鼓勵,才行動?還是應秉持「法律未禁止,即可爲之」的精神,由民間主導能源創新?這是臺灣未來能否在綠色能源領域突破瓶頸的關鍵。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終身特聘教授、《Focus聚焦志》首席顧問蔣本基指出,面對2050淨零排放目標的挑戰,臺灣仍有不少關鍵技術與政策障礙尚待克服。這些障礙來自行政協調不良、法規設計不足、技術發展未及、經濟誘因不明確、數據基礎薄弱、社會教育缺乏與國際接軌不充分。若無法突破這些瓶頸,再好的技術與政策藍圖也難以落實。唯有透過整合政策、科學與產業力量,建立跨部會協作平臺與商業模式,臺灣才能真正走出一條兼顧科學根據、制度支持與社會參與的永續發展之路。

建立具公信力評估機制

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專任教授李堅明指出,政府設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20%的目標進度落後,在此情況下,堅持核能全面退場,缺乏彈性,可能對供電安全產生嚴重影響。臺灣應正視核能的角色,歐盟參考2002年聯合國永續發展五大準則,推動再生能源與核能並進,目前電力組合中已有74%爲無碳能源,其中核能佔24%,爲其能源脫碳的重要關鍵。反觀臺灣,儘管擁有核電設施與技術,卻在政策層面避談核能,這將成爲實現淨零與供電安全的重大障礙。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暨法律學系主任郭大維表示,ESG推動過程確實可能出現流於形式的現象,因此建立客觀、透明、具公信力的評估與執行機制,是當務之急。建議,未來應進一步從制度層面推進,考慮將部分揭露義務入法,或強化主管機關的審查與追責機制,以避免ESG成爲流於口號的形式主義。

BSI英國標準協會東北亞區總經理蒲樹盛說,再生能源場址難覓,現有綠電裝置容量已面臨瓶頸,若無儲能配套,未來難以突破10%的綠電佔比。而臺灣氫能產業實質推動進展有限,推進困難重重,最大問題包括來自社會溝通與地方抗爭。產業成形的關鍵,在於法規鬆綁與政策資源。應儘速處理法規限制,並導入積極的產業與政策引導。

主管機關不明成隱憂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許耀明指出,臺灣在ESG治理上的另一個隱憂是「主管機關不明確」。目前節能減碳相關政策橫跨環境部、經濟部、交通部等部會,真正積極推動者卻是金管會,而非專責的氣候治理機構。「歐盟早於2010年即自環境署獨立出專責的氣候部,這是制度設計的明確化與政策責任的集中。」臺灣也應考慮建立跨部會統整的氣候治理專責機構,以因應國際供應鏈對永續資訊揭露的迫切要求,臺灣亦需儘速建立符合國際水準的碳定價制度與法制結構的問題。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高銘志指出,國際先進國家早已選擇能源轉型與淨零脫鉤,但臺灣面對「能源轉型這臺車卻很大一臺,淨零單行道很窄,硬要開上去,只會造成尷尬的局面。」臺灣目前是全球少數電力排放呈現「反轉成長」的國家,能源轉型反而導致火力發電比重上升,形同往「不正義的方向」前進。電力排碳係數制度自2017年實施至今,實際減碳成效有限,卻爲制度設下高門檻,值得社會深思是否有其必要性。當全球多數國家並無此類制度,臺灣爲何要設立一個未見成效的獨特規範?這是否是一部「惡法」?

「核能復興已成爲國際重要觀點!」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高仁川指出,全球各國已經開始明白,延續核電使用仍具討論空間。即便是支持再生能源的學者也認爲,政策不應預設立場排除任何能源選項,「能源政策應該建立在理性評估與彈性調整的基礎上,而非意識形態的對立。」臺灣對產業用電的需求評估可能低估,夜間備載容量也日漸吃緊,應重新思考覈能的定位。

綠電恐難獨撐大梁

開南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金士懿指出,美國多家新創企業如Helion Energy、CFS等積極投入核融合研發,目標在2028年、2030年後實現商轉發電。中國、德國也已實驗成功長時間維持穩定聚變反應。臺灣不應限縮能源選項,用跨領域結盟協助ESG創新。除了氫能,地熱、洋流能與核融合均具潛力,建議政府從政策與資源面同步投入。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孟賢指出,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因規模小、可模組化部署、安全性高,未來可能廣泛應用於電網供電、區域供熱及工業用途。「綠能與核能之間不應視爲零和競爭關係,而應互補共存。」間歇性的綠電恐難獨力撐起淨零轉型的目標。SMR正好能扮演夜間穩定供電的角色,彌補綠電的間歇性不足。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洪志勳指出,若要落實強制碳權,首要前提即是政府必須清楚劃定排碳總量的「上限」,此舉勢必與國家的經濟結構與發展潛力緊密相關。在實際執行上,應隨社會現況與產業條件滾動式修正,而非僵化執行。在推動碳權制度與總量管制時,應全面審視整體經濟結構與產業現況,避免政策與現實脫節,導致經濟發展受限或造成交易市場的制度性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