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推企業人權方案 勞團:應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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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特日前因涉及強迫勞動遭美國海關發出暫扣令,而歐盟2028年也將要求實施「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企業若違規,恐面臨出口受阻,以及鉅額罰鍰及民事賠償。經濟部規畫「臺灣企業供應鏈尊重人權方案」因應,要求2026年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但未有立法規畫或期程。
多個環團、勞團及人權團體組成的「臺灣跨國企業監察」曾提出的民間版《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法》草案則較經部方案擴大適用對象外,明定負面影響,要求事業應建立有效申訴處理機制、採取補救措施,若未達成則可處100萬至最高5%營業額。
「揭露只是最基本的措施」,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表示,政府應要有實質作爲要求企業落實稽覈。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企業責任暨國際事務部主任孫興瑄說,應要納入如農林漁牧、礦產等高風險行業。且歐盟除推動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要求公司揭露,也隨即推動有懲罰機制的CSDDD,臺灣不能只抄一半。
經濟部提及亞洲國家中目前沒有立法規範企業人權盡職調查。孫興瑄指出,亞洲國家雖然均未完成立法,但韓國、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等已有國會議員提出,甚至不乏有政府版草案,政府不能以此爲藉口就不推動立法。
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臺灣一直希望人權議題應該領先亞洲各國,政府不能讓企業出口時面臨風險、被其他國家懲罰後難以出口。
「臺灣企業供應鏈尊重人權方案」初步要求年營收達5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製造業公司,應在2026年實施人權盡職調查,並於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但未有立法規畫或期程。
經濟部指出,已提報行政院具規模企業2026年實施人權盡職調查方案,比歐盟CSDDD提早2年實施,協助我業界提前因應準備,併發揮以大帶小效益,近期舉辦的宣導會中受規範企業反應正面,都有配合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