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新大樓」外牆新布條藏秘 主委怒喊「寧蹲苦牢!」
▲「錦新大樓」外牆上又掛起新標語。(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項瀚/臺北報導
曾奪走30條人命、被稱爲猛鬼大樓的「錦新大樓」,過去在外牆上出現「我要活下去」、「我也要840%容積率」布條,引發熱議。近期,又掛上斗大新標語「推倒婉鈺牆,寧舍緩刑宥;慷慨歌錦新,從容作北囚」,爲何會有這麼一段話?要從大樓的產權糾紛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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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生北路二段「錦新大樓」前身爲「時代大飯店」,分別在1984年、1996年發生大火,共造成21人罹難,之後變成套房社區大樓,仍陸續傳出自殺命案,40年來奪走30條人命,也因此坊間出現不少靈異故事,甚至被稱爲臺北第一猛鬼大樓。
過去《ETtoday新聞雲》曾報導「錦新大樓」專題(連結放置文末),進入大樓內拍攝,揭秘6樓靈堂牌位真實背景,也採訪主委周朝陽,闡述爲何要在大樓外牆上高掛「我要活下去」、「我也要840%容積率」布條。
然而,近日「錦新大樓」外牆上又掛起新的布條,斗大寫上「推倒婉鈺牆,寧舍緩刑宥;慷慨歌錦新,從容作北囚」。而這同樣是周朝陽掛上去的。
爲何要掛起新布條?要從去年初爆出的「錦新大樓」產權糾紛說起。該大樓產權複雜,其中1樓門口到電梯空間產權屬「旭耀資產」擁有,也就是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家族的公司。
「旭耀資產」公司遲未向「錦新大樓」管委會收到每個月6.8萬元租用的「過路費」,因此在1樓空間就砌起了一道紅磚牆,這引發部分住戶不滿,當然包括周朝陽,於是他就把牆給推倒了。
▲周朝陽遭法院判《毀損罪》,緩刑2年。(圖/記者項瀚攝)
據法院判決書,周朝陽遭判《毀損罪》,處罰金2000元,他不服上訴,但被高院駁回,緩刑2年。這樣的結果讓周朝陽爆氣,他說:「對方砌了一道牆,阻礙所有住戶通行,只能從後面的小門出入,造成大家的不便,還有安全隱憂,很多住戶向我求救,所以我把牆推倒,有什麼不對嗎?」
周朝陽說:「這種狀況若去報建管處,等到勘查、拆除,基本上是3個月後的事情了,所以我基於住戶安全,先去把牆拆了,二審的時候,我告訴審判長『如果發生火災怎麼辦』,他竟然回我『火災發生了嗎?』。」
爲何要掛「推倒婉鈺牆,寧舍緩刑宥;慷慨歌錦新,從容作北囚」布條?周朝陽說:「法院仍判《毀損罪》,只是給緩刑,這仍讓我人生沾上污點,讓我要坐2年心裡的監,無法接受,寧可不要給我緩刑,我去坐牢好了,我要凸顯司法的矛盾。」
對此,記者發訊予李婉鈺,但未取得迴應。另外,採訪到另一位「錦新大樓」住戶吳順興,他首先表示:「這整件事爲旭耀的事,與李婉鈺一點關係也沒有。」
吳順興表示:「旭耀公司與錦新大樓前主委有籤租約,但到後來管委會開始不夠付,越欠越多,旭耀向法院申請扣押管委會的錢,搞到有住戶變成不繳管理費,租金有人有繳、有人沒繳,沒繳的人欠的金額又不一樣,非常複雜。」
吳順興說:「現在不少住戶都希望周朝陽別搞了,之後就每月按時繳租,並與旭耀談和解,釐清大家欠的金額,來慢慢地清償,讓整件事情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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