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時-10時33分,全市範圍試鳴防空警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以及《黃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細則》有關規定,爲依法落實黃石市 “7·13”防空警報試鳴制度,激勵全市人民愛國熱情,提高國防戰備意識,我市定於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 10:00-10:33,在黃石各城區、大冶市、陽新縣城區範圍內進行防空警報試鳴放。現公告如下:

(一)10:00—10:03 試鳴預先警報,音響規定爲: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爲一個週期,時間3分鐘;

(二)10:15—10:18試鳴空襲警報,音響規定爲: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爲一個週期,時間3分鐘;

(三)10:30—10:33試鳴解除警報,音響規定爲:一長音,時間3分鐘。

警報試鳴期間,望廣大市民聽到防空警報信號時,注意聽辨不同警報形式,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5日

1.黃石防空警報試鳴爲何選擇7月13日?

1984年至2002年,黃石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實行了防空警報試鳴制度,每年的國慶節前兩天組織全市防空警報試鳴。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黃石市實施細則》規定,黃石市定期防空警報試鳴日爲每年6月16日。選擇這一天試鳴警報,其依據是1938年6月16日,爲日軍3架飛機首次轟炸黃石地區日期,旨在警示全市廣大市民居安思危和增強防空意識。

2005年2月27日,有政協委員對日軍首次轟炸黃石地區日期提出了質疑,認爲該日期有誤。爲此,市人防辦組織專班通過調查覈實後,確定日軍飛機首次轟炸黃石的日期爲農曆1938年6月16日,公曆則爲7月13日。

爲尊重歷史,尊重事實,2005年5月24日,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討論了防空警報試鳴日變更的議題,同意從2005年起,黃石市防空警報試鳴日由6月16日變更爲7月13日。

2.防空警報響起,市民要做什麼?

今天(7月13日)上午10:00—10:33

警報試鳴期間

望廣大市民聽到防空警報信號時

注意聽辨不同警報形式

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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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黃石日報)

【編輯:陳明】

【來源:黃石日報】